最近郑州一小区的住户老张遇到糟心事,楼上邻居最近用水量大,卫生间多处渗水。每到晚上洗澡高峰,楼下老张的卫生间就滴滴答答像水帘洞。双方协调很困难,这种事,楼上一半会说,这事物业的问题、开发商的问题,反正不是自己装修的问题。类似案件里,这样的说法,我们碰到过不知道多少次。

其实这种案件从诉讼的角度,并不复杂。这属于典型的物权妨害造成的相邻关系纠纷。作为楼下的老张只要举证漏水的事实,就完成了举证责任,简单的说就是拍照片、录视频。至于,到底是开发商还是物业的因素导致漏水,在所不问。在诉讼中,如果有别的原因,那是被告的举证责任。这是物权妨害举证与一般侵权案件举证责任的差异。

但有的原告会被带偏,去做鉴定。这完全没必要,因为这个诉讼要解决的是排除妨害,至于如何排除,那是被告的问题,产生多少费用也是被告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