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无小事,违法违规必受严惩。近日,天长市应急管理局公布4起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典型案例,涉及危化品经营、私设加油点、无证售卖烟花爆竹、特种作业无证上岗等问题,通过以案释法开展安全警示教育,提醒各类市场主体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

案例一:无证经营危险化学品,罚款10万元

2026年2月,执法人员核查发现,安徽某电气有限公司,在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经营亚硫酸氢钠。 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该企业被没收违法所得 1469.03元,并处罚款10万元。

案例二:集装箱内私设简易柴油加油点,被罚5万

2026年3月,某物流有限公司为图方便,在集装箱内违规设置10吨储油罐以及加油机,搭建简易柴油加油点,设施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执法部门责令企业限期完成整改,并处5万元罚款。

案例三:日杂店无证售卖储存烟花爆竹

2026年3月执法检查中发现,辖区一家日杂店,未取得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私自储存、销售烟花爆竹。 现场执法人员对涉案烟花爆竹予以扣押,最终该店铺被没收违法所得3200元、没收全部涉案烟花爆竹,处以罚款3万元。

案例四:电焊工无证上岗,企业被处罚3万元

2026年5月,检查发现某家具有限公司两名电焊作业人员,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便直接上岗开展电焊作业。 按照安全生产相关法律要求,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对企业处以3万元罚款。

以上四起案件均由天长市应急管理局立案查处,覆盖危化品、物流、零售店铺、加工制造多个行业。在此提醒广大企业经营者,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危化品经营、烟花爆竹销售、电焊等特种作业,必须证照齐全方可开展。切勿心存侥幸,一旦触碰安全红线,必将承担相应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