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正式施行,该法针对“飙车炸街”这类交通噪声扰民行为作出明确规定。8月16日,柳州交管部门依据新法典,开出全国首张因车辆拆除消音器造成噪声扰民的罚单,一名涉嫌非法改装车辆的车主被处以1600元罚款。

柳州市公安局交管支队交通管理指挥大队副大队长刘华介绍,16日晚,柳州交警开展全市“飙车炸街”专项整治行动,对多个摩友聚集点进行清查。当民警巡查到城中区时,一辆摩托车传出的巨大轰鸣声引起众人注意,民警随即上前询问。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检查涉事车辆相关配件。本文图片均为柳州交警供图

刘华告诉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当天,韦某骑摩托车沿国道从来宾出发,前往柳州找朋友。民警立即调取“公安交通智能管理系统”收集其行驶轨迹,同时核对韦某的手机导航记录,行驶轨迹与当事人的陈述完全吻合,确认该车确系驾驶人驾驶抵达现场。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车主韦某因涉嫌非法改装车辆被交警部门查处。

经查,涉事摩托车排气管内部的消音装置已被拆除。“消音装置拆掉之后,车子油门一扭,轰鸣声就特别大。”刘华表示,以往不少摩友心存侥幸心态,今后,只要产生噪声干扰群众正常生活、休息,即可认定构成噪声污染,不再单纯依赖分贝数值。新规出台后,执法更有据可依。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柳州交警开出首张因改装车辆噪声扰民的罚单。

记者了解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七条规定,驾驶拆除或者损坏消声器、加装排气管等擅自改装的机动车轰鸣、疾驶,机动车运行时未按照规定使用声响装置,或者违反禁止机动车行驶和使用声响装置的路段和时间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暂扣机动车驾驶证等处罚。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8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正式施行。

据悉,8月14日至16日,柳州市公安局交管支队联合特巡警支队、法制支队持续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飙车“炸街”专项整治行动,共查获98起涉嫌非法改装、“飙车炸街”的违法行为,扣留车辆89辆。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柳州交警开展飙车“炸街”专项整治行动。

柳州交警表示,针对城区道路上部分车辆疾速行驶、肆意飙车并制造巨大轰鸣,干扰周边居民正常休息的违法行为,交警部门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持续开展专项查处行动。同时,面向社会广泛征集“飙车炸街”违法线索,呼吁广大市民共同监督,如发现相关违法情况,欢迎及时向交警部门举报,携手营造安静、安全的城市交通环境。

(南国早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