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黑龙江省绥化市安达辖区内,哈大公路穿境而过。1998年4月的一次例行路检作业中,一名基层交通规费稽征人员为提醒同事避险,错失逃生时机被失控货车撞成重伤,从此落下终身残疾。二十余年间,这场舍己救人的壮举虽有完整证据链佐证,却始终未完成正式的荣誉认定;各项法定伤残待遇也因机构更迭、政策衔接等问题迟迟未能全面落地,当事人的生活长期陷入困境。
一、千钧一发:路肩旁的生死抉择
1998年4月13日春天的一个工作日上午,哈大公路立交桥东明沈公路200米处附近的路检现场,一场突如其来的险情,彻底改写了贾先生的人生轨迹。
据原始档案记录,当日由上级部门李某带队,贾先生与同事高某、李某等共8名人员,在绥化处和当地原交通征费稽查部门组织下,于事发路段开展常规稽查作业。作业过程中,一辆满载红砖的个体货车由东向西为避让对向车辆突然失控,径直冲向站在公路上正在工作的三名同志。千钧一发之际,站在公路南侧路肩上的贾先生本可迅速退至安全区域,却第一时间手指失控的货车,高声呼喊提醒同事撤离。同事闻声成功避险,贾先生却因错失逃生时机,被失控车辆撞出数米远,坠入路边沟壑身受重伤。经当地交警部门后续认定,贾先生在事故中无责任,肇事车辆承担全部责任。
这场事故带给贾先生的,是长达数年的救治与伴随终身的伤残。事发后他被紧急送往当地医院,手术治疗28天后,因术后肺栓塞,后续辗转哈医大一院抢救,住院40余天才脱离危险。次年复查时,体内固定钢板意外折断,他又远赴外地医院接受二次手术,住院治疗两个多月。最终,右大腿股骨粉碎性骨折留下永久后遗症,右腿、右膝关节功功能严重受损,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伴随逐年加重的关节病变及骨性关节炎,每天疼痛,影响生活和劳动,日常出行需依赖辅助器具,基本生活难以完全自理。
多名现场亲历者事后均出具证言,证实贾先生事发时主动放弃自救、优先提醒同事的行为,并非一时冲动,而是其一贯履职尽责的品格体现。这一行为直接避免了多人伤亡的严重后果,具备见义勇为的行为特征。
二、二十余载:待遇落实的层层梗阻
这场以半生健康为代价的壮举,后续的待遇保障之路却走得异常坎坷。据贾先生反映,事发后多年间,相关部门虽陆续出具了多项认定文件与待遇通知,但多数未能真正落地兑现。
首先是荣誉认定的问题。据贾先生称,自事发以来,他多次推动见义勇为身份的申报工作,安达所多次开具介绍信向省路政、省厅等相关单位推荐,协助其向不同主管部门对接申报事宜。但二十余年过去,正式的见义勇为身份认定始终未能完成,对应的荣誉与配套保障也无从谈起。
其次是工伤保险待遇的长期缺位。2002年11月,当地医务劳动鉴定、人事、劳动保障三部门联合出具认定文件,正式确认贾先生为因工致残,伤残等级为六级,并明确其应享受相应工伤保险待遇。但因所在单位未参保工伤保险,相关待遇需由单位自行承担。
2003年,省级主管部门印发文件通知,明确其护理费标准为本人基本工资的40%执行。但据贾先生反映,2003年该文件下发后,工伤保险护理费从2007年到至今未持续足额发放。此外,1998至2003年康复期间的护理费也存在历史拖欠。据贾先生称,时任单位领导曾承诺按一人工资标准支付该阶段护理费用,他的公伤处理报告也写明其出院后确需专人护理,但该笔款项始终未予补发。
与此同时,伤残抚恤待遇也存在落实不到位的情况。贾先生的伤情同时在机关事业单位序列被评定为三等乙级伤残,持有正式伤残抚恤证件。但据其提供的材料显示,抚恤标准多年未按政策同步调整,存在较大差额;2020年,绥化路政处部门曾正式向上级提交请示,核算应补发差额共计97130元,却至今未有进展。
更让贾先生忧心的是旧伤复发的保障空白。随着年龄增长,其伤情退行性病变逐年加重,旧伤复发频率越来越高。2026年7月,经当地医院诊断为旧伤复发,据社保经办相关部门说明,因所在单位未为其参加工伤保险,暂无法审核其旧伤复发的相关待遇,后续诊疗费用暂无明确报销渠道。
三、六项诉求:有章可循的合理期盼
据贾先生反映,结合自身伤残情况与现有政策文件,他提出六项合理诉求:
一是申请完成见义勇为身份的正式认定,落实对应的荣誉与保障待遇,认可其舍己救人的行为;二是确认 2003 年省级主管部门护理费文件的效力,按照六级伤残标准足额发放工伤保险护理费;三是核查并补发1998年至2003年期间拖欠的历史护理费,弥补多年的经济损失;四是落实相应伤残补助,弥补其因伤残无法外勤工作,而丧失的查补提成、误餐补助等岗位劳动收入;五是全面核算多年拖欠的三等乙级伤残抚恤(保健)金,足额补发差额部分;六是建立旧伤复发长效保障机制,明确后续诊疗、康复、费用报销的具体流程与责任主体,解决晚年的就医后顾之忧。
四、结语:莫让挺身而出的人寒心
一次挺身而出,换来半生病痛与二十余年的奔波。贾先生的遭遇,不仅是一个人的困境,更关乎公众对见义勇为精神的价值认同。
机构改革是职能的优化调整,不应成为历史遗留问题的挡箭牌,更不能让因公负伤、舍己救人的基层人员,在付出健康代价后,还要独自面对待遇落空、生活困顿的局面。当前,贾先生的各项诉求均有完整档案材料佐证,事实清晰、有据可查,所盼不过是依法依规得到应有的保障。
我们期待相关主管部门能够重视这一跨越二十余年的遗留事项,牵头开展专项核查,厘清责任主体,推动各项合理诉求逐步落地。让舍己救人的行为得到应有的认可,让因公致残的基层人员得到妥善的保障,既是对当事人二十余年坚守的回应,也是对社会正气的守护与弘扬。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