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示了对国药集团北京华邈药业有限公司(下称“华邈药业”)行政处罚的决定。

经查,当事人未取得发酵冬虫夏草菌粉及相关药品的批准证明文件,2023年12月11日至2025年3月29日,从青海珠峰冬虫夏草原料有限公司采购发酵冬虫夏草菌粉原料药,按照饮片生产的管理体系开展分装生产,产品外包装使用了“中国药材”的商标,标示有产品名称、用法用量、功能主治及国家药品标准[WS3181(Z60)2006(Z)2010]等信息,上述功效宣称符合药品定义。

经进一步核查,当事人生产11批次涉案药品共114341盒(规格为1g/瓶*10瓶/盒生产109740盒1097.4kg;规格为1g/瓶*30瓶/盒生产1004盒,30.12kg;规格为1g/瓶*60瓶/盒生产581盒34.86kg;规格为1g/袋*9袋/盒生产1823盒16.407kg;规格为1g/袋*15袋/盒生产1193盒17.895kg)、398862袋(规格为1g/袋生产398862袋398.862kg)共计1595.544kg。其中成品取样(用于检验及留样)共66盒(规格为1g/瓶*30瓶/盒取样4盒0.12kg,规格为1g/瓶*60瓶/盒取样1盒0.06kg,规格为1g/袋*9袋/盒取样8盒0.072kg,规格为1g/瓶*10瓶/盒取样48盒0.48kg规格为1g/袋*15袋/盒取样5盒0.075kg)、180袋(规格为1g/袋取样180袋0.18kg)共计0.987kg。

经再查,2024年1月25日至2025年4月17日,当事将上述药品分别销售给广东扬帆药业有限公司、广州七乐康现代医药物流有限公司、四川健悦医药有限公司、北京美尔目医院有限公司、北京红豆中医诊所有限公司5家公司:146244盒(当事人将发酵冬虫夏草菌粉批号740530208和740606208,按1g/袋做生产放行,随后发酵冬虫夏草菌粉批号740530208把规格1g/袋包 装成1g/袋*15袋/盒、1g/袋*9袋/盒规格进行销售;发酵冬虫夏草菌粉批号740606208把1g/袋包装成1g/袋*15袋/盒、1g/袋*9袋/盒、1g/袋*30袋/盒规格,该批次按1g/袋、1g/袋*15袋/盒、1g/袋*9袋/盒、1g/袋*30袋/盒规格进行销售。)、138袋,共计1584.456kg,包含规格为1g/瓶*30瓶/盒销售1000盒30kg,规格为1g/瓶*60瓶/盒销售580盒34.8kg,规格为1g/袋*15袋/盒销售17275盒259.125kg,规格为1g/袋*9袋/盒销售17497盒157.473kg,规格为1g/瓶*10瓶/盒销售109692盒1096.92kg,规格为1g/袋*30袋/盒销售200盒6kg,规格为1g/袋销售138袋0.138kg,;销售金额共计人民币5185509.6元。

截止2025年7月9日,共召回上述药品29303盒361.311kg(包含规格为1g/袋*15袋/盒销售16264盒243.96kg,规格为1g/袋*9袋/盒召回13039盒117.351kg),货值金额1011670.8元。综上,当事人实际销售发酵冬虫夏草菌粉116941盒、138袋(包含规格为1g/袋销售138袋0.138kg,规格为1g/瓶*30瓶/盒销售1000盒30kg,规格为1g/瓶*60瓶/盒销售580盒34.8kg,规格为1g/袋*15袋/盒销售1011盒15.165kg,规格为1g/袋*9袋/盒销售4458盒40.122kg,规格为1g/瓶*10瓶/盒销售109692盒1096.92kg,规格为1g/袋*30袋/盒销售200盒6kg)共计1223.145kg,;由于药品包装为1g/袋、1g/瓶*30瓶/盒、1g/瓶*60瓶/盒、1g/袋*15袋/盒、1g/袋*9袋/盒等不同规格原因,合同价从2.8元/g-108元/盒不等,实际销售金额为人民币3693662.65元(销售金额5185509.6元-召回金额1011670.8元-税金480176.15元),即违法所得人民币3693662.65元。11批次药品检验取样(包括检验和留样)66盒、180袋、召回药品29303盒、样品领用18盒(规格为1g/袋*9袋/盒领用12盒0.108kg,规格为1g/袋*15袋/盒领用6盒0.090kg)、未销售库存660盒(规格为1g/袋*9袋/盒)及包装损耗3袋均属未售出药品,共计30047盒183袋,货值金额人民币1043452.31元(按照合同价2.8元/g-108元/盒的平均价计算)。经核算,11批次药品总货值为人民币5217291.11元(已售出4173838.8元+未售出)(召回金额:1011670.8元+未销售库存9.9kg:27720元+检验取样量0.987kg:3498.71元+样品领用0.198kg:554.4元+包装损耗0.003kg:8.4元)。

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罚款:5217291.11元;没收违法所得:3693662.65元;没收非法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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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邈药业是中国中药控股有限公司直属的子企业。中国中药控股有限公司是国务院国资委管理的中央企业中国医药集团下属企业之一。华邈药业前身是北京华邈中药工程技术开发中心,1995年成立。2003年在顺义林河开发区建厂,2016年11月,位于大兴医药生物产业基地的新厂区开始运营,形成“一厂两址”的经营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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