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27日,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于当日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郑安政下发了《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120260031号),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郑安坤下发了《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120260032号),对持股5%以上股东王海燕下发了《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1202600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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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仅对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及5%以上大股东立案调查、实施处罚,而未对上市公司立案追责的信息披露违规情形,司法与监管实务中主要集中于五类:

(1)大股东/实控人自身权益变动,刻意隐瞒、拒不告知上市公司;(2)实控人/控股股东在上市公司体系之外,私自实施行为,刻意对上市公司管理层隐瞒;(3)资金占用;(4)自身的承诺违约行为;(5)短线交易、内幕交易、大股东违法减持等。

另外,2024年11月29日,安正时尚公告称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249号),对安正时尚关联交易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收入核算不准确的信息披露违规行为处以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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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哪些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

根据《民法典》、《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上市公司、新三板公司因欺诈发行、财务造假、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股价或者其他重大违法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投资者的损失。

北京张春杰律师暂定以下范围的投资者有希望获得赔偿:凡在2026年8月26日前买入安正时尚股票,且在?2026年8月26日收盘时仍持有亏损的投资者(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可通过公众号“股海卫士”进一步了解。

说明:上市公司退市与否,都不影响民事索赔,但可能会影响诉讼的进度。而进入破产程序(包括重整、预重整或清算),则影响诉讼进度的可能性会较大。

二、索赔流程是怎样的?

由于该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为维护股票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北京瀛和律师事务所张春杰律师团队(律师执业证号11101200810261853,律师执业18年)可提供全流程法律支持。

1.投资者可将上述股票的对账单(从建仓第一笔买入打印至今)发给律师。

2.律师收到以上资料后,先确定投资者是否符合条件,并初步计算可主张损失数额。

3.如果符合索赔条件,代理事宜协商一致,律师将提供正式的材料给投资者。

该系列案件法院遵循“不告不理”原则,投资者主动提起诉讼,违规的上市公司才有可能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