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记者从被害人家属代理律师处获悉,山西晋城“肉店老板杀害合伙人及顾客共3人”一案,已于近日一审宣判,被告人王某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25年9月4日,王某忠将肉店合伙人李某杀害后,又将前来买肉的2名顾客杀害,引发社会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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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书记载,2025年9月4日,王某忠到两人共同经营肉铺买肉,李某将刀递给王某忠让其自行割肉,情绪不佳的王某忠遂产生杀害之念,随即用刀捅刺李某脖子,持店内菜刀朝李某头面部及脖子挥砍,致李某当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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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一审判决,2名被害顾客家属及李先生均对记者表示,对判决结果满意。被害顾客家属高女士表示,死者是其母亲和表哥,与王某忠系同村,作为顾客遭到无妄之灾难以接受。

来源:中国新闻周刊

编辑丨陈香云 通讯员 罗潇娴

一审丨陈香云

二审丨薛琳

三审丨丁兴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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