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吴圣利因所属船舶所配船员的数量低于2026版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规定的定额要求,被镇江海事局作出行政处罚,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该处罚公示信息的公开,也将对相关航运从业者的船舶配员合规意识形成进一步的警示作用,督促辖区航运相关主体严格落实内河航行安全配员的法定要求。
项目详情 企业名称吴圣利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209*******1515 违法案由船舶所配船员的数量低于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规定的定额要求(2026版) 处罚决定书文号海事罚字[2026]06042050347-1-1 处罚内容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 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四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 处罚决定日期2026-08-27 作出处罚机关镇江海事局
本次公示的处罚信息中,被处罚人为自然人吴圣利,其涉及的违法事由为名下运营的船舶所配备的船员数量未达到2026版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明确规定的定额要求,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6042050347-1-1,最终作出的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该行政相对人的信用代码为3209*******1515。本次处罚的作出严格遵循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四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第(一)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的相关规定,处罚决定作出的日期为2026年8月27日,作出本次行政处罚的机关为镇江海事局。
天眼查数据显示,吴圣利成立日期2019年8月12日,法定代表人吴圣利,所属行业为食品制造业,企业类型为个体工商户,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
事件点评
本次镇江海事局对船员配员不足的违规处罚,属于内河航运常规监管场景,涉事主体为自然人吴圣利,处罚金额仅3000元,未涉及相关航运企业主体,不会对任何市场主体的正常经营、资质存续或后续业务开展造成实质性负面影响,仅为督促航运从业者严格落实最低安全配员要求的合规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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