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所的安全隐患往往藏在细微处,看似普通的超市货架也可能暗藏锋利部件。近日,海口陈先生的孩子在琼山区一家超市购物时,被货架上的金属挂钩划伤眼睛,紧急入院手术。关于责任划分,陈先生和超市争执不下。
8月14日晚10点多,海口琼山区文泽超市沙上村店内,两名男孩在货架前选购零食。监控画面显示,一名男孩蹲下拿取底层货物时,眼睛被一旁的金属挂钩划到。8月18日,记者见到刚手术出院不久的小陈,他卧床休息。医院诊断其为右眼泪小管断裂、眼睑裂伤。
小陈说:“我跟弟弟去买零食,蹲下来拿零食时被货架挂钩勾到眼睛,当时没注意到挂钩。”事发时只有两个孩子在超市,小陈爸爸在孩子跑回家后才得知情况。孩子血流不止,被紧急送医手术,截至采访当天已花费7000元治疗费。陈先生指出,超市未对金属挂钩做安全防护,才导致意外发生。
“摆放物品超出货架约50公分,孩子弯腰时戳到眼睛导致失衡摔倒,货架没有防护措施和警示标识。”陈先生说,此前通过12345与超市老板沟通,对方曾表示愿承担部分责任,但近日再联系时却改口“无责,爱起诉就起诉”。
陈先生很气愤,事发全程有监控,明明是超市安全疏漏却拒不负责。记者联系辖区市场监管部门一同前往超市协商。
现场协商中,商家表示反复查看监控后,合伙人一致认为视频没有慢镜头,无法判断孩子是否有外力因素导致摔倒,因此不认为应负全责,但也不知该担多少责任。商家提出只承担20%,陈先生要求70%,双方无法达成一致。
市场监管部门表示,虽然法律对货架挂钩长度等没有明确规定,但出于人道主义及安全防护不到位的事实,商家应承担部分责任。经记者现场协调,在多方见证下,商家同意赔付截至采访当天的全部治疗费7000元,后续费用与其无关,双方达成一致。
市场监管部门建议商家设置安全警示标识,拐角处加装防撞设施,同时提醒家长尽量不要让孩子单独外出购物。
记者走访商超挂钩安全隐患
律师建议商家做好日常管理
海南天皓律师事务所律师郑舒文指出,超市货架设施存在明显安全缺陷,未履行安全防护和警示义务,对孩童受伤存在过错,依法应承担侵权赔偿责任。法院会结合双方过错大小划分责任比例。超市作为经营场所,安全保障义务不仅包括张贴警示标语,还包含设施本身的安全性,对尖锐突出部件应做防护处理。本案中货架向外突出的金属挂钩属于可预见的安全隐患,超市在设施管理和风险消除上存在疏漏。
记者随后走访了海口部分超市。在宝驹生活超市,货架较密、过道较窄,若两人背对背站立,身体可能失控前倾,存在被金属挂钩划伤的风险。工作人员表示会提醒顾客注意安全,并计划缩小货架间距进行整改。
在大润发海口龙昆南店,挂钩多为双层设计,前方有标价牌遮挡,底层货架突出,挂钩短于货架起到保护作用,高货架有螺丝固定。工作人员会提醒购物车上的孩子注意安全。一些新开超市已有意识管理货架挂钩,使用比挂钩更长的护架网和货板。
市民表示带孩子购物时会特别留意,用手遮挡可能造成伤害的挂钩,呼吁广大家长注意安全。
律师提醒,在经营场所发生意外要第一时间固定证据,包括监控原始视频、现场照片、病历和医疗票据。行政调解无强制力,调解不成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人身损害诉讼时效为三年。伤情稳定后可申请司法鉴定,确定伤残等级及护理期、营养期作为赔偿依据。
律师也建议经营者做好场所安全管理,对金属构件进行钝化防护、加装防护套,及时排除隐患。禁止未成年人在超市嬉戏打闹,对较高较重的货架严格固定,降低事故发生率。
记者:黄新竹、杜子维
编辑:戴玉春
审核:郑伟、孙殿洋
监制:孙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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