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翔15年只挂名不坐班!媒体人:上海或违反君子协定 他想讨说法
与球共舞
刘翔这次公开提问,表面上是为了请网友们帮他做一个“二选一”的选择题,实际上却把一个长久以来存在的、现在正在收紧的制度安排给揭开了:运动员退役之后,到底是应该继续保留自己的身份,还是回到工作岗位上担负起具体的职责来?
事情的起因就是刘翔发帖求救。他说上海体育局给他的有两种选择:一种是买断关系走人,另一种是回学校做教练、正常工作。上海市体育局之后表示会依照规定来办。
如果事情到此为止的话,那么外界可能会认为这是内部的人事变动。但是刘翔之后又接连发帖,把两人之间存在的分歧都公之于众,并且讨论很快由“刘翔要不要去上班”转到了另外一个问题上:当年的安排,今天能不能单方面更改?
根据公开的信息,在2011年的时候刘翔就进入了上海体育局,并且担任了团委副书记一职。该职位并不需要他像一般的工作人员那样上下班。王玮晨认为这是双方当初商量好的结果。
刘翔可以继续训练、比赛以及从事商业活动,并不需要长时间地去单位上班;而体育局也会保留他的编制与身份。为此,他要按照一定的比例上缴代言费。这样下来,刘翔依然跟体育系统有联系,在以后还会得到相应的保障。
这样的安排并不少见。许多优秀的运动员退役之后,并不能马上转变为行政人员,也不一定想接受固定的职位。单位把人全部放走了会有点可惜,但是让运动员每天都准时上下班又不符合他们的职业习惯。因此保留身份、降低坐班的要求曾经被当作一种折中的办法来使用。
问题是以前能够接受的折中办法现在已经不能用了。
王玮晨觉得刘翔可能是本轮调整中唯一的对象。各个行业都开始减少员工数量以及降低开支了,体育界也不能免于这样的趋势。对于那些长期挂靠、没有具体工作内容的人,单位会重新核实他们的身份与岗位情况,并且让他们回到工作岗位上,或者是用买断的方式来辞退他们。
也就是说刘翔并不是被特意攻击的对象,而是被并入到一个总的调整之中去。这样的情况可以说明体育局给出的选择很直接:要么回去上班,要么分手。
但是从刘翔的角度来看,这件事并不是那么简单的。
根据之前的计划,在过去的几年里他一直把一部分代言费上交给有关部门,并且得到的结果除了一个身份之外还有一份对未来的期望。假如今天的单位觉得这个职位不合适了,要他去别的地方工作的话,那么以前所花费的成本又该如何计算呢?当初他们之间是否有过时间上的限制?买断的价格是多少?之前缴纳的钱会怎样被计算进去呢?
问题就是争论集中之处。
如果是普通的员工岗位调动的话,单位要求回去上班就很好理解了。但是刘翔的职业身份很特别,他主要的收入来源是自己的运动生涯以及相关的商业行为,并不是一般的上班族可以随便照搬过来的。而且他并不是一下子就被塞进体育系统的,而是经过退役、商业发展以及体制保障之后才被安排进去的。
但是现在外界所见到的主要是刘翔方面的一些表态,并且有关于合同以及具体内容的部分并没有全部公布出来。所以不能因为几篇帖子就说某人一定会违约,也不能把“买断”看作是体育局对刘翔的一种否定。
但是体育局想要推行这样的改变的话,也必须要把相关的规定解释清楚。现在的调整原因是什么?适用于哪一类人群?买断的标准是什么呢?以前的代言费用是怎么算的呢?原有的福利待遇还会继续吗?如果没有对上述问题进行公开说明的话,那么舆论就会自然而然地把焦点放在当初承诺了什么而现在又变卦了上面。
刘翔的独特之处就在于他是特殊的退役运动员。他曾是中国人最著名的运动员之一,并且与上海体育有着很深的关系。因此才会有大量的关注出现。人们谈论的不只是一位员工是否要离开公司的问题,更有人在思考着老一套的做法能不能够满足现在的新需求。
就管理而言,单位对长期空置的岗位进行重新清理是有其现实原因的。体育部门要削减那些没有实际职能的工作岗位,并且使人员与任务相匹配。但是从合同以及信任的角度来看,调整不应该只是强调“现在的规定”,而应该避免忽略之前已经形成的一些约定。
这件事情最后如何解决,并不是看刘翔愿不愿意去上班,也不是只看买断费多少的问题了,而要看双方能不能把当初的承诺、这些年来的执行状况和未来打算都摊开来谈一谈。
如果是统一改革的话,体育局应该给出相同的尺度;而刘翔的情况如果有特殊的部分,也应当解释清楚是什么样的特殊。否则一次内部人员调动就变成了公众对于规则稳定性的一种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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