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李德林

安徽国资现在是喜?还是忧呢?

8月7日,杉杉股份在人民法院网看到一个消息,公司下属核心子公司上海锂电、云南杉杉被云南国资公司告上法庭了,涉案金额19.54亿。被告人名单里还有杉杉控股、宁波青刚、郑驹、周婷、郑嘉博,该案还有第三人昆明锦苑安杉。这一桩案件号为“(2025)云01民初341号”的案件,恐怕令刚刚入主杉杉股份的安徽国资有苦难言了。

杉杉股份发现子公司被告17天前,7月21日,宁波市鄞州区日丽中路777号杉杉大厦28层会议室,公司董事朱胜利主持召开董事会,11名董事出席会议,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列席会议。朱胜利当选董事长,经控股股东推荐,聘任庄巍为上市公司总经理,李凤凤、朱志勇、张炯为副总经理,陈莹为董秘、李克勤为财务总监。

朱胜利之前长期在合肥政府任职,2024年4月出任海螺集团总经理、上市公司海螺水泥副董事长。庄巍、李凤凤、朱志勇、张炯、陈莹、李克勤长期在杉杉系任职。

新的管理层,海螺系除了派出董事长,还聘任海螺水泥战略发展部的汪鸿出任总经理助理、海螺科创财务部的乐健出任财务副总监,在经营和财务层面都派出自己人。

杉杉股份改选董事会和聘任新管理层前的6月18日,根据杉杉集团和朋泽贸易重整计划执行相关安排,海螺集团旗下的皖维集团完成对杉杉股份的股权过户登记,并与杉杉集团、朋泽贸易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皖维集团持上市公司股份13.5%,杉杉集团、朋泽贸易持股8.38%,一致行动协议签署后,三方股东在权利方面保持一致行动。

股权过户、一致行动计划签署、董事会改选、聘任新的管理层,看上去一切都进行得那么顺利。可是8月4日,昆明中级人民法院在人民法院网上公开找人,对象正是杉杉股份旗下的上海锂电。理由是“因你方下落不明”,依民事诉讼法之规定,对上海锂电进行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于10月9日开庭。

这份公告送达的通知书里,原告为云南锦苑股权基金、滇中新区股权投资、昆明市产业发展基金、安宁发展投资集团,清一色的国资投资平台公司。他们请求法院判令宁波青刚、杉杉控股、云南杉杉、上海锂电向锦苑安杉偿还本金17.78亿元,以及0.88亿元利息(合同约定的投资收益),以及0.89亿元违约金。郑驹、周婷、郑嘉博连带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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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中院的公告送达通知书犹如一枚炸弹。

杉杉股份公告说,旗下的上海锂电、云南杉杉跟锦苑安杉没有签署协议。那么锦苑安杉到底是何方神圣?工商信息显示,锦苑安杉成立于2022年4月,那个时候杉杉系的实控人是郑永刚。被告名单里郑驹是郑永刚的儿子,周婷是其再婚妻子,郑嘉博是其小儿子。锦苑安杉成立时出资额为30.32亿元,锦苑股权基金为执行事务合伙人。

锦苑安杉的合伙人有持股39.97%的昆明市产业发展基金、持股33.31%的宁波鑫润、持股15.98%的滇中新区股权投资、持股10.65%的安宁发展投资集团、持股0.033%的东方景星。其中,宁波鑫润法人代表是宁波青刚下属多家企业的法人代表,宁波青刚由郑永刚及周继青100%持股,是杉杉控股的第一大股东。郑驹是东方景星法人代表。

郑驹是个非常关键的人物,他不仅是郑永刚跟周继青的儿子,郑永刚去世之后,他更是以继承人的身份出任过上市公司杉杉股份董事长。而锦苑安杉则是云南国资与杉杉集团共同成立的投资平台公司,持股杉杉控股8.9934%,仅次于郑永刚控股的宁波青刚,为杉杉控股二股东。2022年至2025年11月,东方景星一直是锦苑安杉执行合伙人。

杉杉系怎么就跟云南国资扯上关系了呢?

郑永刚在世的2022年4月7日,昆明滇中新区、安宁市与上海锂电签订了年产30万吨锂电池负极材料一体化基地项目合作协议,约定固定资产投资97亿。杉杉股份的2025年年报披露了安宁锂电项目,累计投资42.11亿。没想到2023年2月10日,郑永刚突然离世,郑驹跟周婷不断争夺集团控制权。2024年出现流动性危机。

2025年2月,宁波鄞州区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杉杉集团的重整申请。当年3月,法院裁定杉杉集团及关联方实质合并破产重整,合并债务335亿元。2026年2月9日,海螺系旗下皖维集团以总额不超过71.56亿元的对价入主杉杉系。法院在4月21日批准了重整计划。随后,完成了股权过户、董事会改选,管理层重整,没想到官司来了。

魔鬼处在细节里。

昆明中院的公告说,下落不明才进行公告送达传票、开庭通知书等。问题就来了,公告送达的是上海锂电,并没有点名说云南杉杉,宁波青刚、杉杉控股,以及所谓的连带责任人郑驹、周婷、郑嘉博。是否意味着昆明中院之前联系到了上述相关机构及个人?从法院公告看,立案号是2025年的,为何到8月才通过人民法院网公告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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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那么假设昆明中院是2025年最后一天立案,在皖维集团入主杉杉系之前,宁波青刚、杉杉集团、云南杉杉、郑驹、周婷、郑嘉博等人意味着收到了法院的起诉状副本,为何上市公司不如实公告?

云南国资索赔金额占皖维集团重组对价成本超过27.3%,不是一笔小数目。假如,相关机构或个人提前公告了云南方面的案件,皖维集团是否还会参与杉杉系的重组呢?

从法院公告看,除了上海锂电,没有提及其他被告及连带责任人下落不明的问题。更诡异的是,上海锂电是上市公司杉杉股份旗下公司,怎么就联系不上,下落不明了呢?

这桩看上去很诡异,而又让人难以置信的案件,在皖维集团入主杉杉系后发生了,一切都来的那么巧合。到底是真的下落不明?还是有人故意为之?

杉杉股份说旗下公司没有签约,那么国资为何要将其告上法庭?背后到底有没有抽屉协议?一桩2025年就被告上法庭的案子,拖到2026年8月才公告送达开庭信息,实在令人匪夷所思。

刚改组管理层,安徽国资就踩上一颗隐形的雷。这背后有太多的疑问:法院公告中没有提及案件中其他相关方存在下落不明问题,那么是否意味着他们早就知道有19亿多的官司存在?他们都跟上市公司利益相关,为何不向法院提供上海锂电的联系方式?为何不向上市公司报告?是否如实向重整机构说明?

假如都没有,是否涉嫌信息披露问题?相信监管会给出一个真相。面对杉杉隐形的雷,也许,老百姓会说,他们都是坟头上撒花椒,麻鬼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