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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办案公正,待人温和,耐心倾听诉求,化解了我们多年的矛盾……”

近日,吉林省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监一庭法官孙桐收到这样一封感谢信。写信人李秀兰是一起不当得利纠纷案件的当事人。她所说的“多年矛盾”,要从一套房子说起。

  一套房,牵出亲情纠葛

2006年,李秀兰经外甥王强介绍,出资6万元为父亲购买了一套住房,房屋由父亲和弟弟居住,弟弟负责照料老人。李秀兰与王强两家渊源颇深:李秀兰的母亲是王强爷爷抱养的女儿,王强的爷爷奶奶晚年由李秀兰母亲赡养。上一辈往来密切,小辈之间也彼此信任。

2015年,李秀兰的父亲去世。王强称,李秀兰的弟弟因做生意曾向其借款,老人去世后,弟弟自愿表示以房抵债,并嘱咐他不要将此事告知李秀兰。王强遂将该房屋过户至自己妻子名下。李秀兰直到2019年才从弟弟处得知此事,多次向王强催要6万元购房款未果,无奈诉至法院。

一审法院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判决驳回李秀兰的诉讼请求。李秀兰不服,上诉至四平中院。

  一判了之,还是再解心结?

案件到了审监一庭,承办法官孙桐翻阅卷宗后意识到,这并非一起简单的债务纠纷,而是夹杂着亲情纠葛的家事案件。双方是姨甥关系,原本感情不错。如果二审简单维持原判,案子虽然结了,但双方积怨可能更深,甚至引发新的矛盾。

然而,调解并不容易。李秀兰认为,王强擅自处分姨出资购买的房屋,背离亲情、不讲诚信;王强则觉得,自己帮姨低价购房是出于亲情,舅舅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姨起诉自己让他“没面子”。

开庭当天,双方在庭外自行协商,情绪激动,不欢而散。

孙桐没有放弃。她敏锐地察觉到,双方虽有积怨和误会,但都有调解意愿,只是谁也不愿先放低姿态。而且,诉争标的额不大,完全具备调解基础。

 情、理、法并用,解开多年心结

孙桐决定从“情、理、法”三方面入手。她先向王强释明,未经权利人同意擅自将房屋过户至他人名下的法律风险,引导其认识自身行为的不妥;又耐心倾听李秀兰的诉求,引导她回忆两家祖辈的情分,理解弟弟的难处。法官多次与双方沟通,既讲法律,也讲诚信,更讲家风。

“你们是打断骨头连着筋的亲人,为了一套房子对簿公堂,伤了感情,值得吗?”法官的话,让双方逐渐冷静下来。

经过反复沟通,双方的心理预期慢慢靠拢:李秀兰愿意降低诉求,王强也有意作出补偿。

最终,双方以3万元补偿款达成和解。王强付款当日,李秀兰自愿撤回上诉。这起持续多年的纠纷,画上了句号。

  案结事了,修复亲情

案件以撤回上诉方式结案,实现了案结事了。李秀兰随后寄来感谢信,感谢法官“办案公正,待人温和,耐心倾听诉求”,让她感受到了司法的温度。

孙桐表示,家事纠纷往往不只是钱的问题,还夹杂着情感、伦理和面子。法官不能简单一判了之,要多倾听、多疏导,在法律框架内帮助当事人解开心结,修复受损的亲情。

法律有尺度,司法有温度。四平中院审监一庭坚持调解优先、实质解纷,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和司法关怀。

 (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中国吉林网 吉刻新闻记者 毛思博

  通讯员 袁悦

  图片由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