乍一看,明星被黑不是什么新鲜事,但这次的性质显然不一样——央视直接定性:这不是普通网络争议,而是涉嫌“舆情敲诈”的违法犯罪行为。
事情的来龙去脉其实很清晰。自檀健次接拍《何不同舟渡》起,网络上就突然涌现出大量内容高度相似的黑稿,核心话术翻来覆去就那么几句,比如“在剧组话语权大”“剧就烂得不能看”等等。这些帖子乍一看像是普通网友的吐槽,实际上却是有组织、有预谋的批量生产,幕后黑手藏在水面之下。
说白了,就是用造谣当筹码,拿删帖做买卖。这已经不是“批评”了,这是生意。
对此,娱乐法律师李振武也在接受采访时直言,这类行为就是典型的“软暴力”犯罪。他表示,很多艺人团队在面对这种情况时真的很苦恼,告黑告不过来,想走刑事程序又很难仅通过律师手段收集到足够充分的证据,往往就只能忍气吞声。尤其是一些账号特别恶劣,知法犯法,而这次多地警方打击的团伙,也正是目前反网络暴力法征求意见稿所规范的行为,越来越多的告黑开始有了刑事角度和国家出手的支撑。
这件事之所以值得关注,并不仅仅在于某个演员被黑了多少,而在于它撕开了一个更值得警惕的现实:一个人的网络形象,能不能被少数人通过集中炮制和传播负面信息而人为塑造?那些被当作普通网络吐槽传播的内容,如今被放在“舆情敲诈”的案件背景下重新审视,答案显然不容乐观。
当然,这也不是说演员不能被批评,作品不能被讨论。批评作品,是为了让作品接受公众检验;恶意造谣,则是先制造一个未经证实的负面结论,再利用传播规模影响公众判断。两者表面上都在“说话”,实质上却有着根本区别。
判断一条网络评价是否属于正常的公众表达,不能只看它“说得像不像网友”,更要看它有没有事实依据、是否存在人为操纵,以及传播者究竟“意欲何为”。
让演员接受真实的评价,让作品接受正常的批评,让不同声音在事实基础上充分表达,同时坚决抵制以造谣抹黑、恶意炒作和舆情敲诈为手段的黑灰产业链。
一句话:公众评价应该来自公众,而不是来自被人为制造的“公众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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