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翔在微博上发出灵魂拷问,立刻引起全网关注。
很显然,刘翔感觉到很不满。
其实早在刘翔还在役,也就是2011年,刘翔就已经当选为上海市体育局团委副书记了。
这属于是兼职荣誉岗位,没有行政级别,不需要坐班。
注意:不需要打卡,也不需要坐班。
刘翔在2015年退役之后,再也没有参加过团委的任何工作,这个副书记的职务,事实上早就不再履职了。
由于是荣誉性质的兼职团干部,所以也没有月薪,没有岗位工资。
所以不存在刘翔吃空饷。
2015年刘翔退役,根据国家政策的硬性规定,运动员宣布退役,最多享有一年职业转换过渡期。
这一年过渡期内,继续给运动员发津贴,交社保,过渡期到期之后,津贴就应当停止发放。
必须办理最后的安置,也就是要么上岗或者是买断,2选1。
也就是说刘翔2015年4月份退役,理论上他的津贴只发到2016年4月份就该停掉。
根据公开的媒体推测,只要人事关系一直没有解除,编制在册,那按照事业单位的常规管理逻辑,这10年以来,单位就应当一直给刘翔缴纳社保,工龄连续计算。
但是,
上海市体育局从来没有公开晒过刘翔过去11年社保缴费的明细账单。
所以津贴是停了,社保什么的有没有一直缴纳,有没有一直计算,不太清楚。
为什么10年前,没有让刘翔2选1?
根据刘翔自己的意思,当初他想走,单位没让他走。
有人说是看上了他的那个广告费。
因为有这样的一条规定。
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关于运动项目管理中心工作规范化有关问题的通知》,现役运动员商业代言收入扣除税费后,原则上按照某特定比例拆分。
50%归运动员个人。
20%归属输送运动员的地方体育局。
15%给中国田径协会。
15%给教练以及后勤团队。
也就是说,刘翔巅峰时期的商业代言总收入达到5.35亿元,那么刘翔所辖的体育局可以按照20%的比例,分成超过1亿元。
这条规定通知,仅限定于现役运动员。
也就是2015年4月刘翔正式退役之后,理论上,就不需要分账了。
都是上海出身的运动员,对待2选1的选择,姚明和刘翔完全不一样。
姚明2011年退役,也面临了:组织安排,也就是体制内安排工作。
或者是自主择业,也就是一次性的经济补助,买断编制。
姚明主动选择了彻底买断编制,迅速离开了体制,与刘翔被长期挂名的被动状态,截然不同。
如果姚明还在体制之内,可以给他安排至少副处级以上的行政职务。
为什么姚明如此的果决?
大概率还是广告分成的原因。
早在姚明2002年登陆NBA之前,上海市体育局曾经援引国家体委时代的运动员商业收入文件,要求参与姚明在nba收入的分配。
也就是姚明本人拿50%,上海市体育局拿20%,篮球协会拿15%,上海男篮拿15%。
经过姚明本人的抗争和舆论施压之后,姚明只需要缴纳税后收入的3%~5%。
姚明深刻的知道,如果保留编制,后续的商业活动仍然会受约束,比如说广告分成之类的,所以说人家坚决不留尾巴。
刘翔这边是“不是我不想走,是你没让我走”。
还说“分广告费的时候,怎么不依法依规安置我?”
这话说的模棱两可,没有明确说出上海体育局从2015年的退役之后,有没有继续参与分成?
按照体育总局规定,运动员退役之后强制分成机制自动终止。
现在刘翔的身份不属于严格意义上体制内的人,处于退役未结清的状态。
以当前的身份进行商业代言,既不需要向体育局分成,也并不违法。
但因为人事档案未签署,需遵守部分公职人员的管理规范。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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