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不少来新加坡工作的通心粉会遇到这种情况:已经递交申请PR,或者正在等公司帮自己申请WP、EP、SP时,突然拿到了更好的工作机会,这时候换公司,会不会影响已经提交的申请?
今天,万事通就把这个事情说清楚。
新加坡PR申请中换公司
关键看“换完之后”变成什么样
PR申请递交后,如果中途换公司,不会因为换了雇主,PR申请就自动失效。但如果工作情况发生变化,就要看变化本身。
比如原来月薪$8,000,换工作后变成$9,000,职位和工作性质也比较稳定,本质上还是正常就业;但如果原本有稳定工作,换工作后变成长期失业,或者薪资、职位明显下降,那么申请时的就业和收入情况自然就和最初提交的资料不同了。
所以PR申请期间真正需要注意的,不是“能不能换公司”,而是换公司后自己的工作和收入状况有没有明显变差。
新加坡WP/EP/SP还在审批
换公司就不是简单“换个雇主”
如果公司正在帮你申请WP、EP或SP,这时候还没拿到准证就换公司,原公司的申请不能直接转到新公司继续用。
原因很简单:工作准证本身就是针对具体雇主和具体工作申请的。你从A公司跳到B公司,申请主体变了,B公司就需要根据自己的职位、薪资和公司情况重新申请。
也就是说,A公司的申请不能直接带走,B公司也不能直接接着用原来的申请结果。如果原申请还在审批阶段就离职,最需要确认的就是原公司会怎么处理这份申请,以及新公司什么时候重新提交。
新加坡WP/EP/SP已经批了
跳槽后原准证失效
如果WP、EP或SP已经批下来、甚至已经开始工作了,之后想换公司,同样不能直接拿着原公司的准证去新公司上班。
因为你的工作准证对应的是原雇主。换到新公司后,需要由新雇主按照新的工作岗位和条件处理新的准证申请。
所以简单来说:PR申请中换公司,重点看换工作后自身条件有没有变化;WP/EP/SP申请中换公司,原申请不能直接带到新公司;已经拿到工作准证后跳槽,则要重新处理新公司的准证。
通心粉们,关于准证申请,你们还有哪些一伙呢,欢迎来评论区和万事通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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