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逸影视公告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南通嘉逸电影城有限公司作为原告,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起诉南通星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一案,已收到重审一审判决。法院判决案涉租赁合同于2025年6月25日解除,被告需返还履约保证金50万元及对应资金占用费、支付违约金100万元、赔偿实际损失701.15万元,合计判决金额859.97万元,被告还需负担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合计8.82万元。本次判决为重审一审判决,是否生效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利润的影响暂不确定。

本文源自:金融界AI电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