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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足饭饱后犯困小憩本是常事

但若选错时间、选错地点

那会非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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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们曝光的这位驾驶人

十分任性

不仅无证、醉驾

还直接把车停在道路中间

在车内呼呼大睡起来

8月7日8时许,G212线凌云县某大酒店路段,一辆白色小客车未设置任何警示标志,横停在道路中间,妨碍车辆正常通行,存在极大交通安全隐患。过往群众发现异常情况后,立即报警求助。

接警后,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处置,上前查看发现,该车驾驶人正躺在驾驶座上酣睡,周身散发浓烈酒精气味。经多次呼喊,驾驶人缓缓醒来,面对民警询问其停车原因,驾驶人睡眼惺忪、意识模糊,含糊作答:“我不懂。”

经司法鉴定,盘某血液中酒精含量达219.13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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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人盘某称,8月7日凌晨4时,其与几名好友在烧烤摊吃夜宵,期间继续独自饮用啤酒。6时夜宵结束后,同行好友先行离开,盘某因联系不上好友,便心存侥幸驾车寻找。

盘某从明明大酒店旁道路驶出,绕行一段路程后又返回,由于酒劲发作,困意难挡,稀里糊涂将车停在路中间睡着了,直至民警到场将其唤醒,仍不知发生了什么事。所幸事发时段该路段车流量较小,未引发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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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进一步核查确认,盘某未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且曾于2023年因无证驾驶被凌云县公安局行政拘留。但其并未从中吸取教训,再次以身试法,无证且醉酒驾驶机动车上路。

目前,公安机关已对盘某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罚款1500元、行政拘留14日的处罚,对其涉及的其他交通违法行为,一并作出相应处罚。

盘某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已涉嫌危险驾驶罪,公安机关已依法对其立案侦查,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公安交管部门提示

醉驾、无证驾驶均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人体摄入酒精后,判断力、反应力明显下降;无证人员未经过系统驾驶培训,既不具备必备的交通安全知识,也缺乏突发状况下的应急处置技能。当两种违法行为叠加时,交通事故风险也随之增加,严重威胁自身与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在此提醒广大驾驶人务必引以为戒,绝不能心存侥幸。始终将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牢记于心,自觉抵制酒醉驾、无证驾驶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遵规守法、文明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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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廖旭峰 钟春

值班编辑:宾鹏伟

内容来源:百色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