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

近日,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正式披露2026年8月修订后的完整版公司章程,本次修订后的章程对公司治理架构、股份管理、股东权利义务、反恶意收购机制、利润分配政策等核心规则作出了明确细化,进一步完善了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制度基础。

根据章程披露的核心基础信息,联测科技前身为启东市联通测功器有限公司,由其整体变更设立,于2021年5月6日登陆上交所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600万股。截至本次章程修订完成,公司注册资本为6439.7559万元,全部为普通股,每股面值1元。

本次章程中完整披露了公司设立时13名发起人的持股明细,所有发起人均以净资产出资,出资时间统一为2017年6月1日,设立时总股本为4500万股,具体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发起人名称 / 姓名认购股份数(万股)持股比例(%)出资方式出资时间1赵爱国净资产2017年6月1日2史文祥净资产2017年6月1日3黄冰溶净资产2017年6月1日4李辉净资产2017年6月1日5郁旋旋8.74净资产2017年6月1日6史江平8.00净资产2017年6月1日7张辉7.39净资产2017年6月1日8上海慧锦投资中心(有限合伙)4.80净资产2017年6月1日9王圣昌4.03净资产2017年6月1日10南通市久联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60净资产2017年6月1日11常州厚生投资有限公司3.20净资产2017年6月1日12郁吕生2.69净资产2017年6月1日13仇永兴2.69净资产2017年6月1日合计4500100

在公司治理机制层面,本次修订后的章程设置了多项针对性安排强化合规性与稳定性:一是明确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包含3名独立董事,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行使原监事会相关职权,同时配套设立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专门委员会,各委员会的履职权限与审议流程均作出细化规定;二是新增完善的反恶意收购条款,明确恶意收购的认定标准,要求恶意收购方需就收购后的董事会调整、经营战略变更等事项与原董事会达成一致,否则董事会不得进行改选,同时限定恶意收购场景下每年改选董事总数不得超过董事会总人数的四分之一,相关涉及恶意收购的重大议案需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四分之三以上通过;三是强化中小股东权益保护,规定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超30%时,选举两名以上董事需采用累积投票制,涉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

在利润分配规则上,章程明确公司现金股利政策目标为稳定增长股利,区分不同发展阶段设置差异化现金分红比例: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时现金分红占比最低达80%,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时最低达40%,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时最低达20%,同时明确最近三年现金分红累计比例不低于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充分保障投资者回报的连续性与稳定性。

此外,章程还对股份回购、关联交易审议标准、对外担保权限、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约束、内部审计机制等事项作出了全面细化的制度安排,所有条款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科创板上市规则的相关要求,将作为公司后续规范运作的核心纲领性文件。根据章程约定,本次修订后的版本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正式生效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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