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

2026年8月27日15:00,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临时股东会在深圳市南山区学府路63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9楼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吴涵渠主持,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44人,代表股份172,424,19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6.3442%,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3922%。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6人,代表股份168,708,39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5.7765%,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823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38人,代表股份3,715,8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5677%,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88%。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为: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40人,代表股份15,774,73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14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12,058,93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45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38人,代表股份3,715,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88%。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含视频网络方式出席或列席)了会议,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丛启路律师、张昊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进行了见证。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表决分类同意股数同意比例反对股数反对比例弃权股数弃权比例回避股数回避比例表决结果1.00《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总表决情况99.47%0.47%0.07%00%通过1.00《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中小股东表决情况94.19%5.09%0.72%00%通过

本次股东会经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丛启路律师、张昊律师现场见证,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也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合法,会议形成的《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临时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