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成都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持续深化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重点针对深夜及凌晨薄弱时段布控,同步强化早间、午间等车流高峰期突击检查,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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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人员正在检查

8月27日,记者从执法总队获悉,近日,执法人员采取“定点值守+流动巡查”模式,在重点路段开展拉网式排查,紧盯渣土货运车辆,严厉查处超限违法行为。早间及午间时段,现场连续查获4辆超限率均超50%的重型四轴渣土运输车,最高超限率达68%,均已依法处置。

8月24日,9时10分许,执法人员在鸿运大道检查到川A281***四轴渣土运输货车,该车从龙泉驿区运载泥土前往青白江区,核定车货总质量限值为31吨,现场称重检测总质量高达52.08吨,超限21.08吨,超限率高达68%。

9时17分许,执法人员在同一路段依法拦停检查川A274**四轴货车。该车从龙泉驿区运载泥土前往青白江区,经现场称重,车货总质量达47.1吨,超限16.1吨,超限率51.9%。

11时05分许,执法人员在绕城大道检查到川A065**四轴货车。该车从锦江区运载泥土前往广汉,实测总质量49.84吨,超限18.84吨,超限率60.7%。

14时20分许,执法人员在同一路段检查到川A188**四轴货车。该车从新都区运载泥土驶往广汉市,实测车货总质量47.34吨,超限16.34吨,超限率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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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人员正在检查

按照《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规定,四轴货车车货总质量限值为31吨。执法人员当场对4台涉案车辆下达卸载通知书,监督驾驶员卸载超限货物,消除安全隐患。同时将违法信息移交公安交管部门,依法实施记分、罚款处理。

“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堪称‘马路杀手’,一方面,会对道路桥梁造成极大损害,缩短其使用寿命、增加养护成本;另一方面,超载会导致车辆制动、操控性能下降,极易引发交通事故,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执法人员介绍,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规定,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将吊销车辆营运证。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驾驶人,将责令停止从事营业性运输。道路运输企业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的,将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将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社会公告。指使、强令车辆驾驶人超限运输货物的,将面临最高3万元的罚款。

成都交通执法提醒:

道路运输企业是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经营责任主体,应当加强教育培训、强化动态监控,防止驾驶人违法超限运输。货运源头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把装载和出场关,杜绝违规超限车辆上路。驾驶员应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严格按照车辆核定载质量装载运输,切勿为谋利触碰法律红线。

成都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将持续保持治超高压态势,常态化开展错时巡查与联合执法,完善“路面+源头”治理机制,全力保障道路安全畅通,守护群众平安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