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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5日,河南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加强独立储能项目规范管理的通知》,从项目变更及转让、接入规模及接入时限三个维度,对独立储能项目进行规范管理。

据河南能源监管办月度电力供需通报,截至2026年7月底,河南新型储能投运装机357 万千瓦,同比增长32.2%。据业内人士估算,河南新型储能备案约 2650 万千瓦,是当前投运量的7 倍以上,还不包括大量在途项目,备案到投运的转化率极低,大量项目处于 "拿了备案但未落地" 状态,这可能是导致加强管理的根本原因。

光伏能源圈对比今年3 月的《推动河南省新型储能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豫发改能综〔2026〕186 号)(下称186号文),可以看出,河南独立储能的整体监管基调从 "促发展" 转向 "强规范"。

具体如下:

一、政策导向:从 "加快建设" 到 "规范整治"

186号文核心是"快"——6 个月内开工、15 个月内投运、"能转尽转"、全省范围租赁调配。

新通知聚焦"乱"—— 针对项目推进中暴露的倒卖路条、随意变更、局部电网接入过载等问题进行专项整治。

二、项目变更与转让:首设 "禁止性"条款

新通知最具突破性的条款,是明确"禁止性"条款:

严禁擅自变更选址、建设规模、技术方案,

严禁擅自变更投资主体和股权比例;

建成投产前不得以盈利为目的转让、买卖项目开发权

确需变更须经市级能源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省发改委备案。

这与全国打击 "储能路条倒卖" 的趋势同步, 内蒙古要求建设期及建成后 2 年内不得变更投资主体,宁夏要求全容量并网前不得转让,山西要求并网后 5 年内不得转让。

河南此前在这一领域是空白,新通知填补了监管漏洞。

三、处罚力度:从 "信用惩戒" 到 "项目作废"

维度

此前政策

新通知

逾期未开工 / 投运

重新办理手续;3 个以上项目逾期→纳入信用记录;地市 50% 以上逾期→从严控制规划指标

擅自变更 / 倒卖

无明确处罚

项目接入审查意见作废

(按季度汇总报送省发改委并抄送省电力公司)

"接入审查意见作废" , 意味着项目失去并网资格,前期投入全部打水漂,远比信用记录或指标控制严厉得多。

四、接入规模:首次设定区域天花板(300MW)

此前:无区域接入规模上限。独立储能项目只要取得接入意见即可建设,同一变电站供电区域内可接入多个项目,造成局部电网消纳和调压压力。

新规:同一 220 千伏变电站供电区域内(含其下所带 110 千伏、35 千伏等变电站),合计接入的独立储能总规模不超过 30 万千瓦;超过该规模的项目需另行拟定接入方案。

这是电网安全导向的硬约束,意味着河南独立储能从 "拼指标数量" 转向 "看电网承载能力"。

五、接入时限:从 "一刀切重办" 到 "分类延期"

项目类型

此前(3 月 186 号文)

新规(8 月 25 日)

一般项目

取得接入批复 6 个月内开工、15 个月内投运;逾期需重新办理手续

2026 年 8 月 1 日前送出 / 间隔扩建已核准但工程滞后的,接入意见延期 6 个月

压缩空气、液流电池等长周期项目

统一适用上述时限

接入意见延期 12 个月

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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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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