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既要有“但行好事,莫问前程”的笃定,又要有“ 好人有好报,恶人有恶报”的心理慰籍。如果好人没有好报,善心善行反遭讹诈,人们的价值判断和行为选择就会发生扭曲,最后整个社会都会遭到反噬。
南京彭宇案已过去整整20年了,法官那句“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要扶”带来的冲击力至今未消,他原本是想拷问证据,没成想却拷问了人性。救死扶伤、见义勇为本来是人性向善的自然选择,却因为法官的这句拷问让人们的善心善行变得胆战心惊,“扶不扶”从此成为了一个难解之题。但人性的光辉从未泯灭,人们追求善良,越来越多的人在面对是非善恶的关键时刻,选择善良,支持善良、保护善良,从而唤醒更多的善良。近期几个标志性的事件表明事情正向着好的方向发展。
保护善良和唤醒善良已有了坚实的法律支撑。
2026818日,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法院作出的陕西西咸新区资村非法强拆致人死亡案一审判决正式生效。这份判决将注定载入中国司法史因为这是全国首例反强拆致死被判正当防卫案,对非法强拆中的公民权益保护、基层治理等都具有参考价值。更重要的是,这份判决一改“谁死伤谁有理”的惯性思维,使“法不能向不法让步”八个字熠熠生辉。
此案与电影《第二十条》的情节正好相反,电影里由雷佳音饰演的检察官在法庭上根据刑法第二十条据理力争、慷慨陈词,把案件从防卫过当拉回到正当防卫,这是检察权的胜利,赢得了观众的喝彩。而西咸新区的这起强拆致人死亡案,是作为公诉机关的秦都区人民检察院认定被告人张恒有罪,向秦都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最后秦都区人民法院认定张恒属正当防卫,作出了无罪判决。这是审判权的胜利,必须要为秦都区人民法院点赞。
但不管是检察权还是审判权,它们的底气和来源都是刑法第二十条,最终都是刑法第二十条的胜利,是法治的胜利。刑法第二十条分别对一般正当防卫、防卫过当和特殊防卫作出了规定,对广大公民在面临紧急情况时如何作出罪与非罪、善与恶的判断与选择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为了保护正当权利、抑制邪恶,该出手时就出手,是对恶的最大抑制,对善良的最大保护。
就在十天前(本月17日),湖南祁东又上演了一幕关于“扶不扶”的生动剧本。8月17日,湖南祁东一老人进牌馆休息晕倒,女店主帮扶送医后老人离世遭索赔10万元,双方协商两次后,店主赔偿金额降到1.9万元,协商成功。此事迅速点燃了热搜头条,再次引起了善与恶的对决,能否做到法不能向不法低头、善不能向恶屈服引起了人们的担忧。令人欣慰的是,这一次法律和舆论的天平很快向善的一方倾斜,有完整视频在,司法认定店主无责,最终死者家属将1.9万元金额转回店主账户,备注“退还人道主义补偿款”。
《民法典》第184条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制定该法条的目的就是为了鼓励救死扶伤、见义勇为的,对陷入危险境遇的人意义重大。可令人疑惑的是,有法律利器在手,有关调解部门为何当初同意店主赔偿1.9万元?看来“和稀泥”式调解与不公正的司法判决一样,污染的是水源,冲击的是人心,最终受害的是所有人。
在此事件中必须要提一下罗永浩,他发声明称捐助店主10万元人民币,并已到帐。罗永浩这一锤子砸得好,不仅痛击了恶,也敲醒了善。如果像罗锤子式的人越来越多,法不能向不法低头、善不能向恶屈服的问题又有何可担忧呢?
“天地之间有杆秤,那秤砣是老百姓。”公道自在人心,老百姓就是最大的人心。与老百姓的切身感受和所思所想背道而驰的言行,大概率是非善意的。最近北大经济学教授张丹丹一通“灵活就业者获得了自由”的言论遭到群嘲,原因在于广大网友们认为丹丹教授不是不懂,不是蠢,而是坏。作为北大的经济学教授、副院长,学养不可谓不深厚。从劳动经济学的理论得出了目前的灵活就业者获得了自由与幸福,在理论上不是没有道理,但理论与现实有时隔着一座山。从劳动经济学理论的角度看,盗窃是财富的再分配,还偶尔会有反腐倡廉的奇效,那现实中能鼓励盗窃吗?马克思劳动经济理论早就说过,无产者是自由到除了出卖自己的劳动力外一无所有的自由者,丹丹教授愿意做这种自由人吗?灵活就业者是不是自由和幸福,她不是不知道。她这种有辱老百姓智商的言论不是坏是什么?至少不是善意的。
网上对丹丹教授的口什笔伐应该还不会结束。“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丹丹教授还是多听听网民的意见吧,主动道个歉,也许能取得善意的谅解。
从陕西强拆案的无罪判决到湖南祁东店主的无责认定,再到网民对丹丹教授的群嘲,都说明善的力量在累积,善良得到保护,从而更多的善良被唤醒。果如此,法治文明不断进步、公平正义更加彰显的社会就会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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