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刘致呈

编辑:Evin

审核:徐徐

出品:互联网江湖

以前,自动驾驶跟车主的关系,就像渣男谈恋爱:

买车的时候,车企拍胸脯:"你尽管放手,我来帮你开!"

出事的时候,车企翻脸比翻书快:"我让你放你就放?"

如今,这事儿来到了转机。

就在8月25日,国家把“自动驾驶闯红灯、出了事谁负责”这些烫手山芋,第一次白纸黑字写进了《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订草案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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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案明确:自动驾驶汽车在自动驾驶功能激活状态下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由生产企业、进口企业接受处理。

更重要意义是,中国自动驾驶也终于不再是“黑户”,算是拿到合法身份证了。

明年就能享受到L3自动驾驶了?

那以后在车上岂不是为所欲为了?

但要注意,这一切有个前提,要求是"自动驾驶激活"的前提下。

而自动驾驶至少要求L3以上。

如今车企所宣传的"智驾",即使再天花乱坠,那也基本上都是L2的辅助驾驶。

消费者,千万、千万、千万不要把辅助驾驶当作自动驾驶。

就在前两天,就有车主闹了个这样的笑话。

8月23日,据观察者网文章显示,李先生说当天启动NGP(智能导航辅助驾驶)模式上路,车辆却没识别到红灯,直接行驶过去,他也因闯红灯被扣了6分。

李先生在懊恼太大意的同时,也质疑小鹏汽车"智驾"模式不如预期。

对此,小鹏汽车售后表示,智能辅助驾驶第一责任人永远是驾驶员,环境因素有可能影响系统识别效果,将持续优化。

所以当下自家开智驾,出了违章及事故后,即使车主说破了天,说破了地,还是要接受惩罚。

但L3什么时候会装到车上?

事实上,去年底,两款L3级自动驾驶车型就已经在重庆、北京试点了。

一款是深蓝SL03,另一款是北汽极狐阿尔法S6,分别搭载的是长安自研的NID和华为的ADS。

根据天眼查App显示,长安自动驾驶相关专利271条,华为技术有限公司相关专利38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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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自己搞,华为帮别人搞,这很符合各自的人设。

另外,就在上个月底,7月30日,工信部扔了个王炸——《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系统安全要求》(GB 44721—2026)强制性国标正式获批,2027年7月1日实施。

这是我国首部针对L3和L4的强制性国标。

注意"强制性"三个字,以前那些推荐性标准,车企看心情;这次是国家强制让你达标,不达标不让卖。

而且2026年7月,北京、重庆、上海、广州、深圳、武汉,六座城市同步启动L3全域上路试点。

如今正在给L3疯狂铺路,从法律到标准到试点,一条龙服务。

按照余承东的话讲,不到一年了,还有几个月就能享受到L3。

不过!这不代表你能为所欲为。

L3的全名叫"有条件的自动驾驶"。

关键词是"有条件"。

它允许你在特定条件下脱手、脱眼,但不代表你能把驾驶座变成卧铺,在车里睡觉、刷剧、吃泡面、为所欲为。

系统里藏着一个DMS(驾驶员监控系统),这玩意儿比你的对象还关心你的状态。

长时间闭眼?不行。低头玩手机?不行。离开驾驶位?更不行。

只要你敢违规,系统就敢把你从"免责名单"里一脚踹出去。

而且如果你手持电话、酒驾,该罚照样罚,L3不是免死金牌。

翻译成人话: L3不是"你在后排睡大觉驾驶",是"你可以暂时不当人,但你得随时准备好重新当人"。

此外一个冷知识,当系统遇到它搞不定的复杂路况,或者发出接管请求时,你必须在"接管窗口期"内——通常是10秒——重新握住方向盘,接管车辆。

10秒。 从刷短视频的手速切换到握方向盘的姿势,留给你的时间比泡面还短。

如果这10秒里你反应不过来,出了事,锅从车企头顶飞回你怀里。

法律意义更深远

此次安全法修改,意义远比你想得大。

这是一条关于“谁是人”的规定。

从1886年卡尔·本茨造出第一辆汽车开始,一百多年来,交通法规的逻辑基础只有一个:开车的是人。

人踩油门,人打方向盘,人闯红灯,人负责。

所有的罚单、扣分、驾照吊销、刑事追责,都是冲着“人”去的。

法律眼中只有两种角色:驾驶员,和除了驾驶员之外的一切。

但自动驾驶把这件事搞复杂了。

当一辆车在自动驾驶状态下闯了红灯,违法的主体是谁?

是车?车没有法律人格。

是车主?车主没在开车。

是车企?车企写的那行代码导致了闯红灯。

现行法律体系里找不到一个合适的格子来装这种情况。

这不是法律的错。法律诞生的时候,自动驾驶还在科幻小说里。

但这次修订草案,法律终于承认了一个事实:开车的人,可能不是人。

此外,车企的账本要重新算了。

过去车企卖L2级辅助驾驶,话术是“你尽管放手,我来帮你开”——但出了事,责任全是你的。

这是一个完美的不对称博弈:

车企赚了智驾的溢价,承担零风险。

车主付了智驾的钱,承担全部风险。(在此表扬下比亚迪,率先表示对所有L2智驾兜底一年)

现在草案一出来,规则变了。

如果车真的在自动驾驶状态下违法,车企要自己接受处理。

罚单是开给车企的,分是扣在车企头上的。

而且车企还得举证——如果车企认为违法行为跟自动驾驶功能无关,要自己承担举证责任。

这意味着什么?

意味着车企不能再把“L2级辅助驾驶”当成免责金牌了。

意味着智驾系统出了事,成本要算在车企的账上。

草案还要求车企不得虚假、夸大宣传自动驾驶功能。那些把L2吹成“自动驾驶”的营销话术,以后可能要付出真金白银的代价。

不过好奇的一点是,驾驶员人员驾照有12分,车企又没有驾照,违章类的扣分车企该怎么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