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记者:赵景致 每经编辑:李雨冰
《银行保险机构资产管理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将于9月1日起正式实施,在落地实施前的最后整改窗口期,银行及理财公司密集发布公告,对业绩比较基准进行调整。
上千只产品调整业绩比较基准
同花顺iFinD数据显示,8月初至今(截至8月27日)银行理财产品已有上千条“业绩比较基准”相关公告发布,逐步将旗下产品业绩比较基准从固定数值、收益区间,改为挂钩债券指数、存款利率的公式化表达。
8月27日,招银理财连发多条实施业绩比较基准调整的相关公告,将此前收益区间型业绩比较基准模式调整为“公式型”。
如针对“招银理财招睿颐养丰润一年定开2号增强型固定收益类理财计划”,招银理财公告称,为提升产品业绩比较基准的连贯性,避免因市场环境波动而频繁调整,并使业绩比较基准更及时、客观反映产品投资策略、底层资产与相关金融市场表现之间的关联性,对其业绩比较基准进行调整。
调整前,产品业绩比较基准为“1.00%—2.00%(年化)”,调整后业绩比较基准为“15%×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活期存款利率+83.5%×中债-新综合全价(1年以下)指数(CBA00113.CS)收益率+1.5%×中证800指数(000906.SH)收益率”。
中银理财发布《关于调整10只理财产品份额业绩比较基准的公告》,将“中银理财-稳富(180天持有期)05”等10只产品份额业绩比较基准进行调整,调整后,业绩比较基准参考该产品发行时已知的“中债-综合财富(1年以下)指数收益率”,考虑该理财产品综合费率、资本利得收益并结合产品投资策略进行测算得出。
8月26日,兰州银行发布《关于兰州银行百合鑫享系列零钱宝货币净值型理财产品业绩比较基准调整的公告》,将该系列产品业绩比较基准由此前的人民银行7天通知存款利率,变更为人民银行公布的活期存款利率。
为投资者提供更合理参考
过去相当长一段时间内,银行理财产品的业绩比较基准多为固定数值或区间设定,部分机构在产品实际收益下行时“一调了之”,导致基准频变、参考价值打折。
而本次如此大规模的集中调整,直接动因是即将于9月1日正式施行的《银行保险机构资产管理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要求,资产管理产品披露业绩比较基准的,应当说明业绩比较基准的选择原因、测算依据或计算方法,重点反映业绩比较基准与投资策略、底层资产和相关金融市场表现的关系。同时明确业绩比较基准应保持连贯性,原则上不得随意调整。这也意味着,过去“业绩不达标就下调基准”的路径不再可行。
“以前业绩基准为固定数值、区间,在低利率、债市波动下容易和真实收益脱节,机构被动下调有损披露严肃性。”中国企业资本联盟副理事长柏文喜表示,业绩基准改为“债券指数×权重+存款利率×权重”后,有三方面优势:一是贴底层,权重直接映射产品主要买什么;二是随市动,基准随公开指数自动浮动,不必频繁人工改数字,压缩“为达标而调基准”的空间;三是去错觉,把“看似承诺的收益”还原成“投资对标尺”——实际净值跑过基准,才算管理到位,跑不过就暴露能力差异。
虽然银行理财产品“换锚”后,披露会更加精细化,但同样也为投资者带来了一定的“门槛”,即把公式写进产品说明书,可能会导致部分投资者无法理解其真实意思。
“复杂是披露精细化带来的观感,但确实考验销售端‘翻译’。”柏文喜表示,以前是具体“目标分”,现在则是按市场变量算出的参考线,投资者在看公式时,应关注权重最大的那一项——存款、短债权重高,产品偏稳健;中长债权重高,对利率敏感;若挂钩权益、REITs等,则具备一定弹性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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