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粉丝留言咨询,退伍后补办评残,需要什么材料? 针对这种情况,学习社统一解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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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感谢粉丝对我们的信任。

解答如下:

带病回乡那笔“按月发的生活补助”,进企业交职工五险一金后,大概率要停;但“看病优待+医疗补助”这块还可以继续享受。

带病回乡这笔钱,前提是“退伍回乡、生活困难”。国家文件(民发〔2009〕166号)里写得很直白:病好了、或者生活状况变了、不再困难了,就中止待遇。

你以前没工作、没收入,符合生活困难的情形,可以享受补助,现在进到企业上班,单位给你缴纳养老、医保、公积金等,每月有工资,就会认定你生活不困难了。

但是,你带病回乡退役军人的身份没被取消,你到医院就医时,走职工医保报完,自己掏的那部分,可以拿者单据找户籍地退役军人事务局,还能申请优抚医疗补助。

提醒大家,如果真是这种情况,别瞒着不报,现在系统比对很勤,查出来不止停发,还可能追回已发的钱;正确做法是,主动跟乡镇(街道)退役服务站说明,我已经入职了,并缴纳了职工社保

如果以后要是干不动了,辞职了,重新变回无业困难,还能重新申请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