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黄冈护理师劳务品牌建设方案

(2026—2028年)》的通知

黄政办发〔2026〕1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感湖管理区、黄冈高新区管委会、黄冈市临空经济区管委会、白莲河示范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黄冈护理师劳务品牌建设方案(2026—2028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6年8月10日

黄冈护理师劳务品牌建设方案

(2026—2028年)

为推动全市康养产业特色化、品牌化发展,依托中医药康养、红色文化、生态资源优势,整合养老、托育、康养专业服务能力,实施黄冈护理师“个十百千”(做强一个黄冈护理师品牌、培训十万名护理师、服务百万人群、打造千亿康养产业)行动计划,高标准打造黄冈护理师特色劳务品牌,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力争到2028年,“黄冈护理师”跻身全国有影响力劳务品牌行列;新增黄冈护理师培训人数4.5万人以上,其中,开展科普级培训不少于9000人次、技能级培训不少于3万人次、医护级培训不少于3000人次、康养级培训不少于3000人次,符合条件的参训人员取证率达90%以上、就业率达60%以上;建成旅居康养村10个以上,培育规上养老服务企业30家以上,实施亿元以上养老重点项目10个以上,养老机构中医药康养服务覆盖率达90%以上。

一、实施康养产业提质行动

(一)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加快完善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体系,加快推动县级失能特困照护机构、乡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全覆盖,各县(市、区)每年新建嵌入式社区养老机构不少于3个,力争到2028年中心城区老年助餐覆盖率达85%以上。打造城区“15分钟养老服务圈”,拓展护理人才就业场景。(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以下责任单位均含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深化医养康养融合发展。鼓励有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诊所、护理站,或与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签订紧密型合作协议,下沉医疗资源。支持建设中医药与生态康养融合发展基地,推进旅居康养业态布局。依托大别山森林、温泉、地质公园等资源,盘活乡村闲置资产,推进旅居康养村建设。每年培育引进规上养老服务企业10家以上,力争到2028年养老机构中医药康养服务覆盖率达90%以上。(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卫健委、市文旅局)

(三)优化智慧养老服务平台。依托“i黄冈”综合便民平台升级养老服务应用,建立基础信息库、需求数据库与护理人才库,实现养老床位调度、居家上门派单、护工供需匹配“一平台”管理,每年线上派单居家服务不少于5万人次。推广“互联网+护理”服务并纳入医保,普及智能照护终端,拓展智慧康养场景。(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市医保局、市卫健委、市人社局、市公安局)

(四)推进重点项目落地建设。坚持市区引领、国企带动,盘活市区中医院新院区资源,打造医养康养融合标杆项目。加快推进文旅康养产业项目建设,各县(市、区)力争每年完成项目投资1亿元以上。2026年,以青云邻里中心为样板,在黄州城区布点启动3个嵌入式社区养老服务项目,推动黄州区“家门口”养老服务设施、龙王山养老社区等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委、市发改委)

二、实施品牌培优提质行动

(五)加快品牌培育。发布黄冈护理师品牌名称、核心内涵、LOGO标识、专属徽章与官方推介词,全面实施黄冈护理师标准、标识、培训、认定、发证“五统一”培育模式。依法依规遴选康养企业搭建全市黄冈护理师供应链平台,支持企业打造驰名商标。举办全市黄冈护理师职业技能大赛,争取承办国家级、省级康养行业交流展示活动。(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六)完善行业服务标准。以全市养老服务“六助一护”地方团体标准为基础,融入“邹倩护理员”优质服务内核,进一步充实、优化黄冈护理师地方服务标准,增设家政服务、婴幼儿照料规范。建立黄冈护理师星级评定制度,开展护理师金牌、银牌、铜牌分级评定。(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卫健委、市商务局)

(七)制定地方培训标准。融合红色文化、中医康养、东坡文化、黄梅戏文化等地域特色,整合养老护理、健康照护、基础托育、心理疏导等内容,编写本土化培训大纲与特色教材。从本地医疗机构、养老机构、职业院校遴选优秀人才1000名,引进专业师资100名,建立专兼职师资库,2026年底实现全市培训机构大纲应用全覆盖。(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教育局)

(八)强化技能综合认定。建立黄冈护理师“1+N”技能综合认定体系(“1”即培训合格后颁发黄冈护理师培训合格证书,“N”即鼓励参训人员参加专项能力、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或职业资格考核),构建多层次人才评价体系。黄冈护理师培训合格证书与相关专项职业能力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并行有效。(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民政局)

三、实施分层分类培训赋能行动

(九)开展科普级家庭培训。面向失能老年人家属、居家护理人员、婴幼儿照护家庭、社区志愿者,采取“送教上门”、线上课堂等形式,普及基础照护常识、实操技能和基本急救知识,每年培训不少于3000人次。(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委社会工作部、市红十字会、市卫健委)

(十)开展技能级持证培训。面向农村转移劳动力、大龄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留守妇女等重点群体,开展养老护理、长期失能照护、母婴照护等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每年培训不少于5000人次。多渠道整合资源开展项目化培训,每年培训不少于5000人次。(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妇联、黄冈国投集团)

(十一)开展医护级专业培训。鼓励职业院校增设养老、护理等相关专业、扩大招生规模,支持在校学生选修护理类课程,引导从业人员通过学历教育提升专业能力,每年培训不少于1000人次,储备高层次医养专业人才。(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十二)开展康养级进阶培训。面向养老机构在岗护理人员,开展失能失智照护、康复辅助护理等技能提升培训,每年培训不少于1000人次。2026年底实现全市养老机构护理员持证率达75%以上。支持有条件的医院、康养机构开展高端人才培训,培育高层次黄冈护理师。(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人社局)

(十三)打造多层级实训基地。整合国有企业、职业院校、优质职业培训机构等资源,高标准建设黄冈护理师公共实训基地。培育不少于10家黄冈护理师高水平技能培训基地,布局不少于100家养老护理、家政服务、母婴照护等实操实习站点,建立培训机构与康养机构常态化协作机制,强化实操能力培养。积极招引国内有影响力的养老护理培训机构,引进优质培训资源,赋能品牌提质升级。(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卫健委、黄冈国投集团)

四、实施从业激励服务行动

(十四)强化就业创业政策支持。将黄冈护理师相关工种纳入全市重点产业急需职业培训目录,按规定给予最高3000元/人培训补贴。企业招用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护理人员,按规定给予社保补贴;中小微企业吸纳持证高校毕业生就业,按规定给予1000元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降低企业用工成本。(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

(十五)持续优化行业发展环境。稳步推进长期护理保险落地,到2028年实现职工参保人员全覆盖,启动居民参加长期护理保险工作。落实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消费补贴政策、0—3岁幼儿家庭托育最高4000元消费补贴政策,将符合条件的居家上门护理服务纳入补贴范围,鼓励群众购买专业护理服务,撬动市场需求。(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医保局、市卫健委)

(十六)完善薪酬和权益保障机制。引导康养机构建立与技能等级挂钩的阶梯薪酬制度,指导用工单位为全职黄冈护理师缴纳社会保险,支持灵活从业人员参加灵活就业养老保险。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规范机构用工行为,健全劳动维权多方联动机制,切实维护从业人员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总工会)

建立“市级统筹、市县联动、部门协同”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与行业主管责任。市人社局牵头建立定期会商制度,及时研究解决黄冈护理师劳务品牌建设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坚持市场主导与政府引导相结合,鼓励社会资本广泛参与,推动形成多元协同、共建共享的发展格局。

来源:黄冈政府网
声明: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仅供分享。如涉及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