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我们报道过止美国移民及海关执法局(ICE)正在采购一种新型可穿戴电击设备,可以瞬间制伏嫌疑人,而不必发生更强烈的身体冲突。但是加州民主党立法者正全力阻止ICE特工使用这种非致命性工具,并且试图立法来禁止ICE使用。
对此联邦检察官表示,加州民主党立法者又在浪费纳税人的钱,这种立法和此前禁止ICE戴口罩的法律一样,就算通过也会被联邦上诉法院判违宪,因为加州无权禁止联邦特工的执法行为。
这条法案是加州民主党议员拉莎·夏普-柯林斯(LaShae Sharp-Collins),于今年2月份提出的加州议会第2760号法案(AB 2760),它的核心内容在于:禁止加州任何地方的执法部门使用“可穿戴式电击装置”,并明确将联邦机构纳入禁令范围。该法案还将禁止州和地方执法机构使用州政府资金购买该技术,并要求修改武力使用政策以禁止相关设备。
8月21日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文本专门针对可穿戴式电击装置,禁令适用于在加州境内活动的联邦执法机构,并将“可穿戴”定义为包括任何衣物或配饰。
减少冲突
ICE花2000万采购电击手套
该法案直指全称为Generationed Low Output Voltage Emitter(生成式低输出电压发射极,简称GLOVE)的电击手套,国土安全部正计划花费2000万美元,为ICE特工配备数千台此类设备。
目前,部分惩教机构和地方警察部门已在使用这种手套。肯塔基州纳尔逊县(Nelson County,)监狱是为狱警配备该设备的拘留设施之一。8月13日,该监狱长贾斯汀·霍尔(Justin Hall)曾公开展示狱方使用的电击手套。
若联邦采购获批,预计到2027年3月,全国数千名ICE现场特工和驱逐官员将配备这种手套。
联邦官员支持这项技术,认为手套可帮助执法人员在面对具有攻击性的人员时,不必立即诉诸致命武力,从而在危险情况下多一种选择。
国土安全部发言人表示,ICE持续评估一线执法人员的需求,确保他们拥有必要工具和装备,以便安全逮捕并将犯罪的非法移民遣返出境,每一项决定都经过慎重考虑和审查,以符合适用的执法政策和标准。
反对
“残暴地伤害”他人
加州民主党议员和民权组织则持反对立场。来自旧金山湾区的民主党州议员亚历克斯·李(Alex Lee)抨击该技术是“令人作呕的”工具,用来“残暴地伤害”他人。
联邦检察官比尔·埃塞利对此回应称,拟议的加州法律将因联邦至上条款而对联邦执法无效,最终会被推翻,就像此前试图禁止特工佩戴面具的尝试一样。他认为加州应转而专注于打击该州猖獗的欺诈行为。
随着立法会期临近结束,加州民主党议员们正在争分夺秒。周一,州参议院以30比9的投票结果暂停联合规则61和62(a)的实施,为修订后的法案在没有标准截止日期的情况下推进铺平道路。
快速通道机制使立法者有机会在8月31日午夜截止日期前推动该法案进行最终投票。
荒诞
政治绑架执法
过去警察没有电击枪等“低致命性武器”时,在面对持械、暴力反抗或者可能危及警员和公众安全的嫌疑人时,往往只能在警棍和手枪之间作出选择。一旦局势迅速升级,警察使用手枪开火,很可能直接造成嫌疑人死亡,因此也经常被社会批评执法手段过于强硬,甚至“太残忍”。
后来,电击枪被越来越多的执法部门采用,为警察提供了介于徒手控制与使用致命武力之间的另一种选择。面对拒捕、暴力反抗的嫌疑人,警察可以在不首先使用枪支的情况下尝试将其制服。
如今,随着技术发展,又出现了电击手套等新型控制装备。多个地区的警察局和惩教署都已经采用,验证确实能够让警员在近距离接触时更迅速地控制暴力反抗者,同时降低严重伤害甚至死亡的概率,那么按理说,这应该成为值得执法部门认真研究和评估的新工具。
然而在加州,已经到了非黑即白的地步,哪怕一种工具本身的设计初衷是降低伤亡、减少致命武力,只要被ICE采用,就可能迅速被贴上“危险”“残酷”甚至“邪恶”的标签,关于工具本身是否安全、是否有效、能否减少枪支使用的技术讨论,反而被政治立场所淹没。
再下一步,如果这种逻辑继续发展下去,争议的对象恐怕就不只是电击手套。ICE使用电击枪,是否也要禁止?使用警棍、手铐、防暴装备,是否同样要受到抵制?甚至只要是ICE使用的执法装备,就天然被视为不可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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