朵雅酒店被亚朵起诉这件事,核心判定标准就是一个:铜梁本地的消费者,住到朵雅酒店时,会不会真的以为这是亚朵开的或者跟亚朵有什么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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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的开庭传票

如果消费者不会搞混,那就不构成侵权。目前已经披露的案情,大部分都指向“不会搞混”这个结论。

“朵雅”和“亚朵”共享一个“朵”字,顺序颠倒,这本身不能直接认定侵权。商标法第七十二条写得很清楚,商标侵权的关键在于“容易导致混淆”。不是名字长得像就侵权,而是消费者会不会认错门。

很多人以为只要名字不完全一样就没事,这是最大的误区。真正的判定逻辑是看“混淆可能性”,而这个判断要结合品牌的知名度、经营区域、消费群体、装修风格、主观意图等一堆因素综合来看。

那么,朵雅在哪些点上不太可能让消费者产生混淆?

第一,名字来源有独立的解释。 朵雅老板说这个名字来自铜梁当地“荷和原乡”景区,取“莲花朵朵,雅致缤纷”的意象。这跟“亚朵”这个名字完全不搭边,不是从“亚朵”改一个字变过来的。如果这个说法有证据支撑,法院在判断主观意图时,会倾向于认定没有攀附的恶意。

第二,经营区域完全隔离。 朵雅在重庆铜梁,一个四线城市级别的区县,亚朵至今没有在铜梁开门店。服务商标的商誉辐射范围天然有限,区域隔离会大幅降低本地消费者的混淆可能性。

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在庄某诉上海A餐饮公司案中明确过:如果原告的商标在被告经营区域从未进行过商业使用、缺乏本地知名度,即便文字部分重合,也不应认定构成近似。

这个逻辑放到朵雅案上完全适用——铜梁本地人很多都不知道亚朵是什么,他怎么可能会把一家本地小酒店误认成那个没见过的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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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朵连锁酒店的线上预订界面

第三,客群和定位完全区隔。 朵雅35间客房,最便宜八九十元,主力房型一百出头,客群是本地普通出行人群。亚朵是中高端连锁,均价三四百元,客群是商务和旅游中产。两者的消费层级完全不重叠,住朵雅的人不会期待亚朵的服务,住亚朵的人也不会误入朵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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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层级区隔在司法实践中是法院认定不侵权的重要考量因素。

第四,目前在先使用时间可能占优。 朵雅这个主体2022年9月就完成工商注册了。

如果这个时间早于亚朵案涉“亚朵”“亚朵酒店”商标的申请日,那朵雅就可以主张在先使用抗辩——商标法第七十三条第四款明确规定,商标注册人申请商标注册前,他人已经在同一种服务上先于商标注册人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权利人无权禁止其在原范围内继续使用,最多只能要求加个区别标识。

黄石一家1997年就开始使用“锦江”标识的“锦江宾馆”被锦江之星起诉,就因为使用时间比锦江之星商标的注册时间还早一年,法院直接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第五,没有实际混淆的证据。 朵雅老板自己统计过美团和携程上的住客评价,“没有一个人说把我们认成亚朵的”。如果亚朵那边也拿不出消费者误认的投诉或咨询记录,那“混淆可能性”这个核心要件就缺乏事实支撑。

第六,装修风格完全不同。 朵雅老板明确表示,门头、logo、内部设计都与亚朵无关。在大品牌诉小商家的商标案中,如果被告连装修风格都没有模仿,那主观攀附的意图就更难成立。

那亚朵起诉的依据是什么?他们的举证材料里提到,朵雅在门头、招牌、前台、客房门、被子等位置使用了“朵雅”标识,认为这些使用方式与亚朵商标近似。这个逻辑本身没错——如果朵雅在这些位置使用的标识确实容易让消费者联想到亚朵,那就有侵权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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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提交的商标侵权相关举证材料页面

但问题在于,“朵雅”两个字整体使用,没有刻意放大“朵”字,也没有在宣传中暗示与亚朵的关联,这种使用方式很难被认定为“突出使用他人近似标识”。

反观那些被认定侵权的案例,情况就完全不同了。长沙“橘子臻品酒店”被桔子酒店起诉,法院判赔2万,因为“橘子”和“桔子”读音字形高度近似,而且桔子酒店在全国有上千家门店,品牌知名度已经很高。

长春“橘子酒店”在店招、床品、浴巾上都用“橘子”字样,法院认定会让消费者误认存在关联。这些案子的共同点是:原告品牌知名度辐射到了被告所在地,被告的使用方式确实容易让消费者产生联想。

而朵雅案的情况更接近河北正定金季酒店的结局。金季酒店2021年注册,约十余间客房,日均房价五六十块,被全季起诉索赔10万,最终庭外和解,只支付了少量取证费用,没有认定侵权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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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正定金季酒店的门店内部场景

这个案子跟朵雅几乎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小体量、低定价、客群不重叠、原告品牌未在当地落地。

不过,有两个关键事实目前还没完全公开,会直接左右法院的最终判决。

一个是亚朵案涉商标的具体申请日期。 如果早于朵雅2022年的注册时间,那朵雅的在先使用抗辩就失去了基础,需要靠其他理由来抗辩。如果晚于2022年,那朵雅的在先使用抗辩就有很大的适用空间。

另一个是朵雅这个名称从2022年注册到2025年底接手前的实际使用证据。 如果这期间朵雅一直在持续经营,那就形成了连续的在先使用链条。如果中间有中断,或者2022年注册后根本没实际经营,那这个抗辩就会打折扣。

这起案子8月28日才开庭,最终结果还没出来。但就目前披露的信息来看,朵雅在多个维度上都踩中了司法实践中不认定侵权的支撑点。商标法保护的是品牌商誉不被“搭便车”,而不是给大品牌一张可以随意禁止任何相似名字的通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