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流传的一段让人看了之后都会感觉后背发凉的飙车视频,现在已经有结果了。
8月26日晚,惠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通报称,在8月23日凌晨6点左右,在沈海高速公路惠阳沙田段,一辆两轮摩托车和一辆小轿车发生了超速竞驶的行为,对道路交通安全造成了严重的危害。目前,两人都因为涉嫌危险驾驶罪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侦查中。
到这个地步,把它当作一般的“骑快车”、“炫车技”就有点说不过去了。
之前在网上流传的一段视频里,有位女士开着一辆红色杜卡迪摩托车,在高速公路上飞驰而过,后面的一辆小汽车一直跟着拍摄。视频里,拍摄用的车辆仪表盘上的速度一度达到200公里以上,还有220的出现。女骑手还被拍到了单手操控摩托车、玩手机,并且多次回头和后面的车辆进行交流。
真正让人后怕的,并不是那个速度数字本身。
时速200公里是指汽车在行驶过程中所达到的速度为每小时二百公里。
换算成秒的话,每秒钟就要前进55米以上。低头两秒,车子就已经跑出去一百来米了。在高速公路中,如果前方有车辆变道、急刹车或者路面有障碍物的话,留给驾驶员反应的时间很少。
更何况骑的是摩托车。
汽车在发生碰撞的时候,还有车身、安全带以及安全气囊等防护措施,而摩托车驾驶者则几乎没有任何保护。速度越快,一旦失控,后果就越难以接受。
所以,最让人费解的并不是一辆高性能摩托车能不能跑这么快的问题,而是为什么要在正常的高速公路上面以这么高速度行驶。
喜欢摩托车没有错,喜欢性能车也没有错。
年轻人追求速度和机械带来的刺激也是可以接受的。
问题在于高速公路并不是赛道。
还有正常的赶路的司机、老人、小孩以及拉货为生的货车司机。他们并没有参与这场所谓的“竞速”,但是不得不承受别人制造的风险。
这就是公共道路和封闭赛道之间最大的不同。
如果只是伤到了自己,也有人会说“自己的选择自己负责”。但是如果飙车失控的话,那么撞上的人就是一条无辜的家庭了。
这也是为什么被拘留的不光是骑摩托车的曹某。
警方通报明确表示,两人是在高速公路上进行“超速追逐竞驶”。也就是说,驾驶小轿车跟在追逐的陈某后面,并不是简单的拍摄者或者旁观者,而是此次被调查行为的一方。
这一点尤其值得提醒。
有人在网上看到了这样的视频,就会认为只要最后没有发生撞车的事情就可以了,并不会把事故说得这么严重。
但是交通规则不能等到事故之后才去执行。
根据我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构成危险驾驶罪。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指导案例也表明,为了竞技或者追求刺激的目的,在公路上进行快速追逐行驶的行为,也可以认为是“追逐竞驶”,即使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也不能认为危险驾驶行为就不存在刑事责任的风险。
这也是这次事件给普通驾驶人留下的最值得记住的地方。
没有发生事故就是一种幸运,并不是因为做了正确的事情。
没有撞上其他人,也不能证明在200多公里的高速奔跑中是安全的。
很多危险的行为最让人上当的是,在第一次或第二次的时候都没有什么问题。有人闯红灯几十次都没有发生事故,有人酒后开车几次也平安到达目的地,因此就认为自己的技术好、运气好,甚至认为规则是给“不会开车的人”准备的。
大事故就是在这样的侥幸心理中发生的。
对40岁、50岁之后的人而言,读到这样的消息还会产生另外一种心理。
开车的时间越长,就越能体会到真正的驾驶高手并不是“敢开多快”,而是会知道什么时候该减速。
年轻的时候觉得快是一种能力,等经历了一些事情之后才明白,能把一家老小平安送到目的地,才是坐在方向盘后面最大的责任。
车辆性能可以在专业、封闭且安全的场地中试驾体验,摄影也可以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进行拍摄。
但是公共高速公路并没有第二套规则。
这次两个驾驶员并没有因为视频里刺激的结果得到什么值得炫耀的东西,反而因为涉嫌危险驾驶罪而被刑事拘留。
案件目前还在进一步侦查当中,最后的责任追究结果还是由司法机关根据法律规定来决定。
但是这件事情给所有的驾驶员上了一堂实实在在的安全课:
真正的车技,并不是把速度表推到极限,而是要时刻记住自己身边还有人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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