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解决流域生态治理工作存在的执法司法尺度不够统一、部门衔接联动不足、生态纠纷化解渠道有待拓宽等实际问题,8月25日,吉林松花江三湖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府院协同体系框架协议签约暨《吉林松花江三湖区域环境资源案件执法及司法标准化手册》发布活动在桦甸市桃山国有林保护中心举行。吉林市司法局与吉林铁路运输法院、松花江三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市松花湖管理局、高新区人民检察院、松花湖水上公安局共同签署《吉林松花江三湖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府院协同体系框架协议》,并发布《吉林松花江三湖区域环境资源案件执法及司法标准化手册》,进一步凝聚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合力,推动三湖流域生态环境一体化保护和治理。
此次协议签署和标准化手册发布,将进一步推动各成员单位在环境资源案件办理、生态环境保护、矛盾纠纷化解等方面加强沟通协作,促进执法司法标准衔接统一,为三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作为协同体系成员单位,吉林市司法局将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持续推动法治力量向三湖流域生态保护一线延伸。
在矛盾纠纷化解方面,依托人民调解组织和力量,积极探索建立湖区生态环境纠纷调解阵地,推动涉生态损害赔偿纠纷依法调解,并配合做好生态损害赔偿协议司法确认等工作,进一步畅通生态环境领域矛盾纠纷化解渠道。
在法治宣传教育方面,聚焦《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组织法律服务队伍深入湖区乡镇、沿岸企业和旅游景区,开展以案释法、普法宣传等活动,推动生态环境法治宣传教育向基层延伸。
在公共法律服务方面,统筹律师、公证、法律援助等资源向三湖流域下沉,为沿岸群众和经营主体提供更加便捷、精准的生态环境领域公共法律服务。
下一步,吉林市司法局将持续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积极参与联合业务培训、联合巡湖、增殖放流等活动,配合推动《吉林松花江三湖区域环境资源案件执法及司法标准化手册》落地应用,不断提升三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化水平,为吉林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来源:吉林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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