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绿园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集体(扩大)学习会议,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进一步提升依法治理民族事务能力,推动全区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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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吉林省民族干部学校主要负责同志作专题辅导,系统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立法背景、核心要义与实践路径,为全区依法治理民族事务提供了有力指导。

会议指出,要深刻认识依法治理民族事务的核心要义。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新时代新征程党的民族工作的历史方位,部署的重大政治任务和立法任务。准确把握其政治属性、立法导向和实践要求,把学习贯彻促进法同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贯通起来,深学细悟笃行、深化内化转化,不断提升民族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会议强调,要有形有感有效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引导各族群众不断增进“四个与共”“五个认同”理念;做实做深“返家乡建家乡”项目,建强用好“红石榴驿站”等基层服务阵地,常态化开展特色联谊活动,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将民族事务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健全涉民族矛盾纠纷预警处置机制,坚决守住民族领域安全稳定底线。要巩固加强守望相助共促发展的良好局面。完善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管理、统战牵头协调、部门各司其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民族工作格局,以科学理念、法治方式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工作走深走实;持续深化宣传宣讲,创新宣传载体、丰富宣传形式,推动法律宣传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社会组织,不断夯实民族团结思想根基;有效发挥“1+7”协调联动机制作用,推动民族工作与基层党建、网格治理深度融合,持续巩固全区民族团结和睦、社会安定有序的良好发展态势。

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区直机关各部门,各镇(街)、开发区主要负责同志参加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