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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旗帜鲜明为担当者担当、为实干者负责,保护干事创业积极性,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现将4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成都市某市直机关三级调研员王某某诬告陷害他人问题

2020年11月,王某某在住家小区因他人车辆挡道发生纠纷,后到当地派出所接受调解。2021年5月至2022年1月,王某某因不满调解结果,意图报复主持调解的民警,遂捏造该民警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对其本人及父母进行威胁的问题,匿名向相关部门举报,致使办案民警多次受到询问、提交说明材料,严重干扰办案民警正常工作、生活。经查,王某某反映问题不属实。2023年2月,纪检监察机关认定王某某存在恶意举报、有意陷害以及其他违反工作纪律等问题,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政务降级处分。

二、自贡市某市直机关分局副局长张某某诬告陷害他人问题

2022年11月,张某某因工作中对自贡市某市直机关分局临时负责全面工作的一名副局长不满,捏造该副局长对辖区企业年度审查时吃拿卡要,以及该副局长对外宣称其当上局长后其他人提拔需要向其行贿等问题,向相关部门举报。经查,张某某反映问题不属实。2023年5月,纪检机关认定张某某构成诬告陷害,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相关党组织免去其分局副局长职务并调离。

三、阿坝州小金县某医院副院长孙某某诬告陷害他人问题

2025年5月,阿坝州小金县某医院一名科长在开展监督检查时发现孙某某分管的科室存在病例填写不规范、不完整等问题,孙某某因此受到院内处理和通报,其心生不满,捏造该科长伪造相关材料评定职称的问题,匿名向中央巡视组举报。经查,孙某某反映问题不属实。2025年9月,纪检机关认定孙某某构成诬告陷害,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四、遂宁市某市直机关党员干部何某某诬告陷害他人问题

2025年3月,何某某为打击其所在的遂宁市某市直机关的一名干部,捏造该干部跑官要官,且单位主要负责人答应帮助解决等问题,多次向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社部门举报。经查,何某某反映问题不属实。2025年4月,纪检机关认定何某某构成诬告陷害,鉴于其在组织核实过程中态度端正、主动认错,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今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也是全省市县乡领导班子换届之年,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社会环境十分重要。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引导干部群众正确行使监督权利,依法有序理性反映问题。同时,会同组织部门、公安机关等单位,按照《四川省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工作办法》,加强协作配合,坚决打击诬告陷害、恶意举报等行为,依法依规为受到失实检举控告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消除影响,旗帜鲜明为担当作为的党员干部撑腰鼓劲,以有力监督推动换届选举平稳有序,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

来源:四川省纪委监委

编辑:李瑞 代雨珈

责编:邹湘

编审:阿比伊木

终审:沙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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