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文山州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公布第六批

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的通知

各县(市)文化和旅游局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加强文山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按照《文山州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开展第六批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各县(市)文化和旅游局或项目保护单位推荐、专家评审、社会公示等程序,州文化和旅游局确定了第六批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97人,其中2人因变更传承项目而一并纳入本批次,现予公布。

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核心载体,肩负着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延续民族文脉的重要使命。各县(市)文化和旅游局要鼓励和支持传承人开展传承传播活动,切实履行传承人责任和义务,积极引导传承人依托其技艺优势,参与非遗工坊建设、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等,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产业深度融合发展,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

附件:第六批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名单

文山州文化和旅游局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来源 文山州文化和旅游局

责编 李元

审核 杨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