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房子被鉴定为危房,意味着可能要加固、修缮、甚至拆除。如果鉴定结论对房屋的处理方式影响重大,对结果不服,当然可以申请重新鉴定或复核。法律给了这个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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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能不能申请?

根据《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房屋安全鉴定由专业鉴定机构按法定程序进行。但鉴定机构也是人做的,也可能出错。国家对此有明确规定:鉴定委托人、利害关系人对房屋安全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复核或重新鉴定。

“利害关系人”包括房屋产权人、使用人、承租人,以及跟这房子有直接利益关系的其他人。

二、怎么申请?

对危房鉴定结果不服,一般有两条路可走:

第一条路:申请复核。

向作出鉴定的机构或者当地住建部门提出复核申请。各地期限不太一样:有的规定15日内,有的规定30日内。收到鉴定报告后,尽快提出申请,别拖过期限。

第二条路:重新鉴定。

找原鉴定机构以外的、有资质的鉴定机构重新鉴定。也可以向房屋所在地的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由管理部门另行指定鉴定机构重新鉴定。

三、费用谁出?

费用承担规则很清晰:

申请复核:各地规定不一。有的规定申请人先行支付复核费用,维持原结论的由申请人承担,改变结论的由原鉴定机构承担。

重新鉴定:重新鉴定维持原结论的,申请人承担费用;原鉴定机构把非危房鉴定成危房、或者把危房鉴定成非危房的,原鉴定机构承担费用。

简单说:谁错了谁掏钱。

四、复核结果还不服怎么办?

如果复核结论仍不满意,还有救济途径:

西安的规定比较典型:申请人和鉴定机构对复核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复核结论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福建的规定也类似,可以向设区市房屋安全鉴定协会申请复查,复查结论仍不服的,还可以向省级协会申请复核鉴定。

也就是说,从复核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有一条完整的救济链条。

五、总结

危房鉴定结果不服,能申请重新鉴定或复核。记住几个关键点:

及时申请:各地期限不同,一般在15日到30日之间,收到报告尽快行动。

找对地方:可以向原鉴定机构申请复核,也可以向住建部门申请,还可以找其他有资质的机构重新鉴定。

费用谁错谁出:维持原结论的申请人承担,鉴定机构错了的由鉴定机构承担。

还有后路:复核结果仍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房子的事不是小事,鉴定结果直接影响房子的命运。不服就依法申请复核或重新鉴定,别稀里糊涂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