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赵洪芳 记者 严君臣)随着直播电商蓬勃发展,原创短视频已经成为线上商家吸引流量、推销商品的重要手段。部分商家为节约拍摄成本,直接搬运、剪辑竞争对手的原创短视频用于自家商业推广,殊不知该行为已经触碰著作权的法律红线。近日,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短视频平台商家著作权侵权纠纷案,明确电商短视频的著作权保护边界。
原告在某短视频平台销售家纺产品,委托创作6条床笠带货短视频。涉案视频通过专属场景布置、多角度运镜、模特演绎及后期剪辑配乐,具备独创性,属于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保护的视听作品,原告依法享有完整著作权。
被告与原告系同业竞争者,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通过镜像搬运、片段截取等方式,多次使用原告原创短视频发布于短视频平台账号,用于商品引流带货,部分视频传播数据较高。
原告多次在平台投诉未果后诉至法院,提出要求对方赔偿150余万元等诉求。被告则辩称涉案视频仅为常规产品展示、几秒片段不构成侵权,且店铺销量与短视频无关。
通州法院经审理认为,电商带货短视频只要具备独创性,即受法律保护。被告商业性搬运、剪辑使用他人视频,侵害原告信息网络传播权,构成著作权侵权。因原告主张的百万损失计算依据不足,法院结合作品类型、侵权情节、传播范围、同业竞争关系及合理维权开支后酌定赔偿20万元。该案判决已生效,被告亦已履行赔付义务。
法官提醒,电商短视频不属于可随意取用的“公用素材”,即便是数秒的原创画面,同样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保护。广大网络经营者应当摒弃“拿来即用”的侥幸心态,走原创合规的经营路线。如确需使用他人的视频素材,必须事先获得权利人的授权许可,尊重他人知识产权,依法依规开展线上经营活动。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