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滚动播报
(来源:中国环境报)
直播,这个创造万亿产值的互联网新业态,即将褪去“人间唢呐”“大喇叭”式的喧嚣,否则将被贴上一个意想不到的新标签:噪声污染源。
据生态环境部近日印发的《噪声源分类指导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直播噪声”正式被写进了国家噪声分类体系——归属“社会生活噪声”下的“家庭场所噪声”三级分类。
这是否意味着,直播圈长期以来依赖高音量、夸张叫卖来吸引流量的竞争模式将迎来转变?
直播噪声从此有了“身份标识”
“《目录》是生态环境法典正式施行后重要的实操配套技术文件。”专门从事环境法律业务的律师马倍战在接受中国环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生态环境法典吸纳整合原有单行法,确立噪声污染法律框架,《目录》完成噪声源精细化识别,二者形成“法律+技术”的闭环。
记者了解到,噪声问题连续多年位居生态环境投诉数量第一位,2025年全国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和生态环境、公安、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受理的噪声投诉案件合计约683.3万件,较2024年增加93.8万件。《2026年中国噪声污染防治报告》显示,社会生活噪声投诉最多,约500.2万件,占比73.2%,较2024年上升2.0个百分点。
《目录》正是破解这一困局的“钥匙”。它紧扣刚刚施行的生态环境法典,在法典已将噪声划分为工业、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社会生活四大类别并划定基础管理职责的基础上,进一步搭建起全国统一的噪声源三级分类体系。
“过去噪声治理有两大模糊问题。一方面,投诉信息模糊,群众难以用专业词汇精准描述噪声来源和类型,界定不清;另一方面,面对层出不穷的新型噪声,监管边界模糊,比如对直播这类新型场景定性模糊,行政核查、调解处置自然困难。”马倍战指出,《目录》把直播噪声明确列为家庭场所噪声三级分类,补齐技术识别短板,让投诉、取证、纠纷处理拥有统一识别标尺。
最大亮点:不再“唯分贝论”
《目录》的技术突破背后,是生态环境法典带来的法理革新。
生态环境法典第547条明确,噪声污染包含两种情形:一是超过噪声排放标准;二是未依法采取防控措施产生噪声,且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
马倍战详细解释道,这一规定“完全承继2022年施行的《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二条,并非法典新设制度”,但“该规则是旧法已经确立的二元认定模式,法典予以整合入典,实现法律规则的法典化”。这意味着,即便瞬时分贝没有超标,但长期高声喊叫、深夜直播,不做降噪处理、持续干扰邻居休息,同样可以落入噪声污染的规制范围。
8月15日,生态环境法典施行当天,全国首例适用生态环境法典审理的噪声污染责任纠纷案在浙江衢州宣判。一楼水产商铺设备24小时不间断运转产生低频振动噪声,法院认为“即便分贝数值达标,只要持续产生振动噪声扰民、超出一般公众容忍限度、侵害居民居住安宁权益,经营者即需担责”。判决被告限期整改,赔偿原告医疗费和精神损害抚慰金。
针对法院依据生态环境法典第547条,改变“唯分贝论”的倾向,马倍战认为,法典完成规则收纳整合,解决了“管什么、谁来管、怎么追责”,《目录》解决了“是什么噪声”,把网络时代新型居家扰民场景纳入法治轨道,将更积极回应群众居住安宁的现实诉求。
谁来管?权责链条打通
“过去噪声投诉常遇‘踢皮球’现象,根源在于职责不清。”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噪声处有关负责人介绍。
生态环境法典第548条明确了监管体系: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全国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公安、交通运输等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第549条则明确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协助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
马倍战指出,生态环境法典“进一步理顺社会生活噪声治理分工,公安、基层自治组织的劝阻、调解、处置职责在法典框架下逻辑更加清晰。《目录》完成噪声源归类后,接到直播噪声扰民投诉,执法人员可以直接对照分类锁定噪声类型,快速厘清监管主体,减少部门推诿。”
按什么标准管?处罚梯度清晰
值得注意的是,《目录》定位为技术分类文件,不是直接处罚依据。认定直播噪声违法,仍需回到生态环境法典条文,结合发生时间、频次、实际干扰程度综合判断,不能只要居家直播就直接认定违法。
但一旦构成违法,处罚路径已然贯通。马倍战指出,“法典打通实体规则与法典责任编,社会生活噪声扰民的梯度处罚、民事救济规则体系更加贯通”。具体而言:经劝阻、调解和处理未能制止,持续干扰他人的,公安机关可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拒不改正的,个人可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单位可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从“粗放管理”迈向“精细治理”,印发《目录》体现了治理理念的深刻转变。当每一类噪声都有了明确的“身份标识”,基层执法就有了清晰的“操作指南”。如法典第594条所述,“家庭及其成员应当培养形成减少噪声产生的良好习惯。”直播经济的繁荣与邻居的安宁,本就不该是对立面。
来源:中国环境APP
编辑:江虹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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