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翔之问:为什么分广告费时按规办事,安置时却拖延多年?
朝阳军哥趣事
奥运冠军刘翔最近有点烦。他在社交媒体上公开喊话,说上海体育局让他“买断”或“当教练”,二选一,把他给难住了。这话一出,网上炸开了锅。要知道,刘翔2015年就退役了,这都11年了,怎么突然“安置”他?他还在评论区补了一句狠话:“分广告费的时候怎么不依法依规安置我?” 这句话,算是撕开了一道口子。
事情其实不复杂。刘翔退役后,人事关系一直挂在上海市体育局,身份是“团委副书记”,但不用坐班,也没啥行政级别。这属于历史遗留的“柔性安置”模式,双方默契,你别说,这操作当年还挺常见。但最近全国都在严查“在编不在岗”,这种“挂名”模式就行不通了。体育局这才急了,让刘翔要么回去当教练,要么拿钱走人。可问题是,刘翔都43岁了,没执教经验,突然带队员,他自己都说“定是毁他人前途”。至于买断,按政策算,也就百八十万。这点钱,对刘翔来说,真不算啥。他巅峰期那几年,光耐克一个终身合同,每年保底就200万美元,还有一堆代言,年收入轻松超千万。他缺这点钱吗?显然不缺。
那他到底在争什么?说白了,就是争一口气,一个“说法”。 这就像你辛辛苦苦给公司干了十年,立下汗马功劳,公司分钱的时候一分不少,等你老了,不中用了,突然说要“优化”你,给你两个选择:要么回来干前台,要么拿点遣散费走人。你心里啥滋味?刘翔心里也憋屈啊。分广告费的时候,规则执行得那叫一个严格。按当时的“5122”原则,运动员个人拿50%,教练15%,协会15%,输送单位(也就是上海体育局)拿20%。刘翔职业生涯商业总收入约5.35亿,上海体育局分走20%,那就是1个多亿。这钱,白纸黑字,拿得理直气壮。现在呢?让他二选一,像不像清理库存?这事儿最让人寒心的,就是“分钱时按规则办事,安置时却拖延多年”的双重标准。 规则对人不对事,功臣和普通人一个待遇,这搁谁心里能舒坦?
你可能会说,政策就是政策,人人平等。这话没错。但功勋运动员的安置,不能只有冷冰冰的“二选一”,更该有温度。 刘翔不是第一个遇到这种情况的,也不会是最后一个。很多没他名气大、没他商业价值高的运动员,退役后处境更艰难。这事儿之后,估计会有更多功勋运动员的安置问题被摆上台面。毕竟,如何对待曾经的功臣,体现的是一个体系的良心。 刘翔有微博,有千万粉丝,他的“迷茫”能让全网看见。那些没有流量、没有话语权的退役运动员呢?他们的迷茫,又该发在哪里?
所以啊,刘翔争的哪是什么养老金和编制,他争的是那份被记住、被尊重的体面。这事儿你怎么看?如果是你,你会怎么选?来评论区聊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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