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江苏苏讯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顺利通过北交所上市审核。

根据北交所显示,江苏苏讯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保荐机构为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律师事务所为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上市委会议现场问询的主要问题:

1.关于经营业绩稳定性。请发行人结合2026年7月以来在手订单的执行情况、反倾销税收政策、汇兑损益、行业波动风险等因素,分析2026年下半年产品毛利率是否存在下滑风险,进一步论证2026年预测业绩实现稳定增长的合理性,针对业绩下滑风险提示是否充分。请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2.关于镀铬类产品。请发行人:(1)说明2026年至今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是否持续符合环保部门的监管要求。(2)结合报告期内及期后镀铬类产品订单执行情况,说明压降计划的可执行性,对经营业绩的影响及应对措施。请保荐机构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截图来自北交所

以下是问询函中问询的相关情况:

在第一轮问询函中,业绩增长可持续性及境外收入真实性根据申请文件:(1)报告期各期,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208,898.04万元、229,484.83万元、280,579.47万元和145,449.17万元,呈增长趋势,净利润分别为26,945.49万元、14,591.99万元、21,817.52万元和14,346.67万元。(2)报告期各期公司境外收入分别为99,855.00万元、71,470.40万元、123,786.80万元和75,625.71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7.80%、31.14%、44.12%和51.99%;公司境外销售区域主要集中在亚洲、欧洲、非洲、北美洲等地区。

(1)业绩增长可持续性。请发行人:①区分镀铬薄板、镀锡薄板、不锈钢薄板、钢塑复合薄板等产品类型,说明报告期内不同产品前十大客户情况、行业地位、主营业务、经营规模、销售金额及占比、毛利率等,结合客户经营情况、库存需求、发行人产品供货份额、下游行业形势变化等,说明报告期内销售金额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说明是否存在成立时间较短即与发行人合作、注册资本较小、参保人数较少的客户。②区分境内和境外、不同产品类型、不同客户类型(生产商客户、贸易商客户),按照销售金额对客户进行分层,说明各期客户数量及变动情况、实现的销售收入及占比、毛利率等;结合客户分类分层情况,分析说明不同类型、层级间客户的毛利率、同类产品不同客户间毛利率是否存在显著差异及合理性。③说明对主要客户的维护方式、新增客户的拓展方式,发行人开展各类业务是否需要获取客户认证,发行人获取主要客户认证的考核流程、具体要求、认证资格等情况,发行人在主要客户的认证程序及供应资格方面,是否存在期限届满、取消认证、无法取得新品认证等持续供应风险。④说明报告期内持续合作客户的数量、合作年限、销售金额及占比,结合客户需求及采购频次说明与客户持续合作的原因、未来是否可持续;说明报告期内对新老客户销售同一类型产品毛利率存在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⑤区分境内境外销售,说明最新在手订单及执行情况,包括订单数量及金额、生产及发货进度、预计确认收入时点、回款金额及比例;说明2023年起境内销售占比持续降低的原因,是否对发行人期后业绩产生不利影响。⑥结合下游应用领域行业发展趋势、所处周期、竞争格局,分析说明报告期内业绩增长是否符合行业趋势,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一致。

(2)境外收入真实性。请发行人:①补充说明不同境外贸易模式(FOB、CFR、CIF)收入构成及占比情况,区分国家及地区列表说明各期主要境外客户情况、各期销售金额及毛利率、发行人销售额占其业务规模的比例。②结合镀铬薄板、镀锡薄板、不锈钢薄板、钢塑复合薄板应用领域、境外业务主要开展国家或地区的市场供求情况、竞争格局,境外销售与境内销售在产品种类、定价、信用政策等方面的差异情况,说明外销收入占比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境外业务是否稳定、可持续。③列表说明FOB、CFR、CIF销售模式下境外收入与海关报关数据、运保费、结汇及汇兑损益、境外销售费用的匹配性。④结合发行人相应市场地位、在境外市场开展销售的核心竞争力、获客能力、客户合作稳定性、相应国家或地区对发行人外销产品的贸易政策变动等,说明发行人境外销售收入是否稳定、可持续,是否存在业绩下滑风险,并作风险提示。

在第二轮问询函中,经营业绩稳定性根据申请文件及问询回复:(1)2022年-2025年,发行人扣非归母净利润分别为26,496.03万元、15,128.58万元、22,533.14万元、19,920.42万元,其中2025年上半年扣非归母净利润为14,088.24万元。(2)发行人预计2026年1-3月扣非归母净利润同比下滑0.79%至14.83%。(3)2023年-2025年,镀锡薄板销售收入分别为34,216.58万元、74,155.35万元、85,328.46万元,发行人称顺利实现对老客户的新产品导入,从而带动镀锡薄板销售收入快速提升。(4)发行人境内业务主要以“客户自提”模式为主。

(1)经营业绩稳定性。请发行人:①说明2025年下半年起发行人不同品类产品价格、销量、主要客户合作变化情况,并结合同期原材料价格波动、发行人库存水平及存货成本结构、发行人各项费用支出变化情况等,分析说明2025年下半年起发行人主要客户、下游行业需求、市场供需关系是否发生明显不利变化,发行人产品销量、价格、营收、净利润、毛利率、净利率等经营、财务指标与上年度同期的比较情况,是否出现明显下滑及原因。②结合发行人产能瓶颈情况、各期产能利用率、订单获取和产能安排的决策分配机制、境内外客户下单记录及毛利率情况等,说明“优先承接附加值更高、盈利空间更大的境外订单”的是否具有客观依据,结合2025年下半年订单获取及排产情况,分析说明发行人境内外订单结构是否发生明显变化及原因。③说明镀铬薄板与镀锡薄板在重叠客户中的销售数量、金额及占比、毛利率,二者是否存在替代关系;结合下游市场需求变化、行业竞争格局、公司市场份额变化、销售价格变化等因素,说明镀锡薄板在境外市场的销售金额增长较快的具体原因,2025年镀锡薄板境内销售数量低于2023年产品导入期的原因。④说明截至报告期末及当前在手订单情况、期后新签订单情况,在手订单金额逐年下降的具体原因;结合公司主营产品细分市场空间及份额占比、细分行业增速、产品竞争优势、报告期内新老客户收入结构、主营产品毛利率变化、期后业绩预计情况等,说明发行人期后业绩是否稳定、可持续,结合实际情况充分揭示风险并作重大事项提示。

(2)收入确认准确性。请发行人:①结合销售合同中关于控制权转移条款、签收约定等,说明自提确认收入是否符合合同约定,是否符合行业惯例;说明部分客户同时存在自提和签收两种收入确认模式的原因及合理性,客户采用自提和签收两种收货模式的主要考虑因素,在产品规格、品质要求、检验验收标准和流程、发行人生产发货周期等方面是否存在明显差异。②说明自提模式下收入确认具体流程及内部控制,提货过程中是否对客户人员身份信息进行验证,客户是否对提货产品进行现场验收;说明发行人与客户确认相关提货安排的沟通记录、提货记录情况,提货过程是否有客观证据支持,关于提货规格、提货数量等证据记录要素是否齐备。③列表说明各期自提确认收入的月度分布情况,是否存在年末集中提货情形,说明年底前后提货产品的排产、交付周期相较于其他时间提货产品是否存在明显差异及合理性。④列表说明各期境外收入的月度分布情况,是否存在年末集中装船确认收入情形,是否存在提单装船日与报关日跨年或间隔时间较长情形及其原因,是否涉及收入跨期。

在第一轮问询函中,公司产品被纳入“高污染”产品名录及生产经营合规性根据申请文件:(1)公司镀铬类产品被纳入“高污染”产品名录。(2)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废气、废水、噪音及固体废弃物,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实际产量超过环评批复产能或环保验收产能、取得环评批复之前即开工建设、在取得排污许可证之前即开始进行设备调试以及在设备调试及试运行过程中存在部分产品产出等违规情形。(3)公司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于2025年12月11日到期,证书续期已进入备案公示阶段,待完成公示后预计可取得认定机构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1)公司产品被纳入产品“高污染”产品名录影响。请发行人:①说明镀铬类产品被纳入“高污染”产品名录的背景,欧盟等地区对镀铬材料使用出台限制或禁止措施的原因;上述行业政策对镀铬类产品市场空间、竞争格局及发行人生产经营发展的影响。②说明公司被列入“高污染”产品名录相关产品所产生的收入、利润及占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利润的比例,是否为公司主要产品;公司是否制定压降计划及其执行情况,采取相关措施对公司未来生产经营的影响。

(2)环保合规性。请发行人:①说明生产经营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是否纳入相应产业规划布局,生产经营和募投项目是否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的限制类、淘汰类产业,是否属于落后产能,请按照业务或产品进行分类说明。②结合报告期内各类产品主要生产流程,说明生产经营中涉及环境污染的具体环节、主要污染物名称及排放量、主要处理设施及处理能力,公司及子公司是否属于高耗能、高污染企业。③说明实际产量超过环评批复产能或环保验收产能、取得环评批复之前即开工建设、在取得排污许可证之前即开始进行设备调试等环保违规情形的具体情况,是否完成整改,是否存在被主管机关行政处罚的风险,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行为,出具证明的机关是否为有权机关。④说明报告期内发行人是否满足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要求、应急预案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报告期内是否存在重大群体性的环保事件或有关公司环保的媒体报道。⑤说明发行人的已建、在建项目和募投项目是否需履行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等程序及履行情况。

(3)安全生产合规性。请发行人:说明生产和使用的危险化学品的名称、生产使用量及涉及的具体环节,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使用、经营、购买、存储等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处理单位的资质情况,是否曾发生安全事件,是否受到行政处罚,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违规。

(4)资质齐备性。请发行人:说明已到期及临近到期资质的续期进展情况,发行人及子公司是否取得生产经营各个环节需获得的审批、资质、认证等事项,是否存在超出资质级别、范围开展业务的情形。

在第二轮问询函中,安全生产及合规性。根据申请文件及问询回复,公司镀铬薄板、钢塑复合薄板被列入高污染产品名录,报告期内钢塑复合薄板产销量存在翻倍的情况,镀铬薄板2025年产销量较2023年有所上升。

请发行人:①说明公司生产经营是否满足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要求、应急预案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否满足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及已出台的超低排放要求、是否达到行业清洁生产先进水平。②说明报告期内钢塑复合薄板产销量大幅增加以及镀铬薄板2025年产销量较2023年有所上升的原因,公司压降计划是否合理,公司后续拟采取减少“双高”产品生产的具体举措,以及采取相关措施对公司未来生产经营的影响。③说明报告期内发生多起工伤纠纷的背景及具体原因,报告期期后是否发生新的工伤纠纷,是否涉及生产高污染产品导致的职业健康问题,是否存在安全生产事件及整改情况,公司是否因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被处罚,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违规。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截图来自招股说明书

来源/摩斯IPO(MorseIPO)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