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好人彻底寒心!湖南衡阳,老人在牌馆门口歇脚晕倒,店主夫妻本能搀扶、拨120送医,不料老人因基础病离世,家属以在店里出事、扶过就要负责为由索赔10万,被店家拒绝后扬言摆遗体堵门,调解后店家付1.9万“人道补偿”!
(案例来源:潮新闻,人物为化名)
8月17日下午,湘南的热气把衡阳老巷的柏油路面晒得发软,蒸湘区一家开了快十年的牌馆里,天花板的吊扇吱呀转着,麻将碰撞声混着茶水汽,老板李博和妻子秀姐正忙着招呼街坊。
大约下午三点出头,门帘被掀开一条缝,一位六十多岁的老人扶着门框挪进来,没搭话,径直走到门口靠墙的塑料椅上坐下,头一歪靠着墙闭眼,像走累了讨个荫凉。
牌馆这种老巷生意,常有路过老人进来借杯水、蹭个板凳,李博夫妻向来笑脸让座,从没轰过人。谁也没多想,秀姐还顺手把电扇往门口偏了偏。
坐了大概五分钟,变故来得毫无征兆,咚一声闷响,老人身子一歪从椅子上滑下去,面朝前栽,秀姐第一个冲过去,伸手去拽胳膊,指尖碰到老人皮肤时已经发觉不对,身子软得像没了骨头。
她被老人的惯性带倒在地,落地的瞬间下意识用胳膊垫在老人颈后,怕脑袋磕到水泥地,李博丢下牌友跑出来,蹲下拍肩喊名字,老人眼皮不动、呼吸似有似无。
他没敢乱搬,只把老人轻轻放平,立刻掏手机拨120,报清地址说门口老人晕倒没反应,救护车七八分钟到,李博帮抬担架,秀姐跟着去到医院急诊门口。
医生边抢救边问病史,李博才从赶来的家属嘴里拼出大概:老人有糖尿病多年,还带点心脑血管老毛病,事发前一晚就不舒服,家属以为是暑热没当回事。
抢救持续了不短时间,医院最终出具结论:老人系自身基础疾病突发致呼吸心跳停止,送来时已无自主呼吸,抢救无效死亡。
按说救人之举到此该是句好话,可家属掉头就把账算到了店家头上,第二天一早,几名亲属进店,开口就是10万。李博懵了:我们没推没骂,是他自己进来坐的,晕了我们第一时间打120,怎么还要赔?
对方的逻辑很直白,李博后来在镜头前复述都觉得荒唐:你们不管他,让他坐着就没事,就是因为你们扶了一下,所以跟你们有关系了。再直白点就是,不扶不沾边,扶了就挂钩。
更戳人的是后话。秀姐说,家属当场撂话:不给钱,就把老人遗体抬到牌馆门口摆着,“让你这店开不下去”。
那几天牌馆真就不得安生,门口有人来回晃,熟客看见阵仗不敢进,麻将桌空了大半,一天流水从以往的两三千掉到不够交电费。
李博找辖区派出所,民警调了店内监控和门口录像:老人自主进门、自主落座、自主歪倒,夫妻俩全程无接触性冲突,搀扶动作温和,拨120时间在晕倒后两分钟内。
司法所也介入,口头结论很明确:老人死因系自身疾病,店家无侵权行为,法律上不担责。
可无责挡不住闹!李博起初出于人情提出给两三千慰问金,对方嗤之以鼻,咬死10万,遗体堵门的话反复挂嘴边,秀姐那阵子整夜睡不着,跟李博念叨以后路上见人倒下还敢不敢扶,李博自己也说,钱是小事,寒心是大事。
拉锯了几天,在派出所和司法所组织的调解下,数额从10万谈到5万、3万,最后落定1.9万,转账时李博特意把备注写成人道主义补偿款,收款人是老人儿子。
他在采访里说:这不是赔偿,不是认错,是花钱换门店能开门、老婆能睡安稳觉。
媒体披露的这个细节很关键,1.9万是调解协议下的自愿给付,不是法院判决,不产生店家有过错的法律效力。
事情上网后,店铺招牌下那把塑料椅成了符号,网友骂的不是家属丧亲之痛,而是扶了=有责的勒索逻辑:若此理成立,下次路边老人栽倒,路人第一反应只能是后退、录像、等120,连上前垫一下后脑勺都得先想清楚会不会被讹。
此事法律上怎么看?
第一,店家行为适用民法典第184条“好人条款”。
该条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秀姐搀扶、李博拨120,是典型的自愿紧急救助,即便搀扶中老人被带倒、肢体有轻微蹭碰,也依法免责,这条立法的底色就是终结“农夫与蛇”,不能让搀扶者反坐被告席。
第二,家属拿民法典第1198条安全保障义务说事,站不住脚。
该条只让经营者对场所隐患致害负责,比如地滑没警示、椅子塌了、第三人行凶未制止。
本案老人非消费者,死因是自身慢病猝死,店铺椅子无破损、地面无油污、无人驱赶,店家还在能力范围内主动施救,早已越过合理限度的及格线。
佛山法院曾判过借用厕所猝死案,商家破门拨120即认定无责,同理可套用到这次牌馆门口。
第三,1.9万的性质必须钉死。
它是民事调解中的人道补偿,不是侵权赔偿,不产生过错推定,也不反向证明扶人有错。
但它暴露的是另一种成本:小商户耗不起对峙周期,家属以遗体堵门相胁,已踩到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的边缘,只是店家为息事宁人没追下去。法律给好人撑腰,现实却常逼好人自掏腰包买清静,这道缝隙不该靠店家血肉去填。
善意不是侵权的借口,搀扶不是责任的开关。店家那1.9万买回的是卷帘门能拉开,买不回的是路人再遇倒地者时,心里那道本不必有的犹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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