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胡永新)8月28日,北京商报记者从长安责任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安责任保险")获悉,该公司发布公告称,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安徽监管局批准,安徽中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中安财险")将受让长安责任保险的部分保险业务。

对于本次保险业务转让范围,长安责任保险公告表示,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安徽监管局关于安徽中安财险和长安责任保险保险业务转让的批复》,安徽中安财险将依照《长安责任保险与安徽中安财险之收购承接协议》(以下简称"《收购承接协议》")受让长安责任保险依法合规开展的相关涉众存量直接保险保单以及相应资产负债等,具体以《收购承接协议》约定的转让标的为准。

依照《收购承接协议》,自保单交割日起转让至安徽中安财险的保险业务的后续保险责任将由安徽中安财险承担,相关保单持有人(包括但不限于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等)的合法权益将不受影响。保单持有人如果对本次保险业务转让有任何疑问或意见,可以在该公告第一次发布之日起一个月内(2026年8月28日至2026年9月28日),通过电话方式或者书面方式向长安责任保险提出,由长安责任保险依法处理。上述期间届满,保单持有人未对本次保险业务转让提出异议的,视为接受本次保险业务转让及由此导致的相关数据和信息的转移,无需另行签订新的保险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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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长安责任保险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