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的张女士最近发现丈夫不对劲,经常夜不归宿,有时候说跑业务,有时候说约人打游戏。丈夫确实爱打游戏,可打游戏能打到整宿不回家?张女士多了个心眼,一查手机,整个人都懵了。丈夫出轨了,出轨对象竟然是住在同一个小区里的女邻居,对方比丈夫大了整整十岁。

这事儿搁谁身上都得懵。张女士跟丈夫结婚这些年,两个人一起打拼攒下了不少家业,日子越过越好。结果丈夫飘了,觊觎上了女邻居的"多情与妖娆",俩人搞到一起之后,丈夫干脆住进了女邻居家里。约会方便,夜不归宿也有了理由。女邻居家里还有个儿子,丈夫可不管这些,进了门就跟人家急吼吼地约会。完事了也不走,赖在人家家里过夜。

妻子发现转账记录的时候更来气,丈夫给这个女人转了大概十万块钱,里头还有不少520、1314这种数。傻子都知道这种金额代表什么。丈夫被抓包之后还狡辩,说自己住女邻居家里是因为人家有高级游戏装备,转账是给人家儿子的红包。这套说辞他自己信吗?给红包不给逢年过节,不给生日,随随便便就转十万?打游戏非要住在别人家里打?

女邻居被告上法庭之后也嘴硬,说那是给儿子的钱。可法院不傻,转账记录摆在那儿,时间、金额、频次,哪一样都说不通。没有节日没有由头,结合两个人不清不楚的关系,这钱就是用来维系不正当关系的。张女士一气之下起诉了第三者,官司打赢了,十万块钱全数要了回来。她还放话说夫妻俩有两千万的资产没分完,后面还要接着告。

这事儿最扎心的不是丈夫出轨,是他出轨的对象比妻子大十岁。张女士怎么都想不通,自己哪里不好,怎么就输给了一个大她十岁的女人。其实男人出轨跟妻子好不好没半点关系,纯粹是自己管不住。家里日子好过了,兜里有钱了,心思就活泛了,看见个有点姿色的就往上扑。女邻居大他十岁又怎样,新鲜感上头的时候,年龄根本不叫事儿。

法律这回事儿挺明白的。《民法典》写得清楚,夫妻婚内赚的钱是共同的,谁也不能随便往外扔。丈夫背地里给第三者转十万块,这钱超出日常花销的范围了,又是为了养情人,属于违背良俗的赠与,法律不认。原配起诉第三者还钱,法院判全额返还,一分都不能少。那些说"只还一半"的说法根本不成立,这钱从头到尾就不该给出去。

张女士要回了十万块,后续还要分两千万的家产。丈夫那边怎么收场不知道,反正这婚是肯定过不下去了。一个男人放着好好的日子不过,非得去招惹邻居家的女人,到头来钱没了、家散了,图什么呢?

男人管不住自己的时候,不光丢人,还丢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