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块钱的交易,也可能涉及版权边界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几块钱的交易,也可能涉及版权边界

最近看到一则新闻,让我觉得特别适合大学生认真看一看。

一名大四学生为了备考公务员,手里有一套网课。

后来,她把这套课程放到了二手交易平台上,标价10元,想着多少赚一点零花钱。

结果课程只卖出去一单。

更意外的是,这唯一的一单,还是版权方为了固定侵权证据专门购买的。

随后,对方以侵犯著作权为由提起诉讼,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及相关费用共计1万元。

事情一出来,网上马上出现了两种声音。

有人觉得:

“就卖10块钱,而且一分钱都没真正赚到,索赔1万元是不是太多了?”

也有人认为:

“没有授权就卖别人的课程,本身就是侵权,赚没赚钱不能成为理由。”

至于最终需要承担多少责任,现在还要等待法院依法处理。

但抛开具体赔偿金额,我更想聊另外一件事:

为什么很多大学生到了收到律师函、法院传票的时候,才第一次真正意识到版权这两个字离自己这么近?

很多学生以为:我花钱买了,就是我的

这可能是最容易产生误解的地方。

花钱买了一本实体书,我们通常会觉得:

看完以后放到二手平台卖掉,没有什么问题。

于是很多人自然会把这种思维带到网课上。

“课程是我花钱买的。”

“我已经看完了。”

“我便宜一点转给别人,有什么问题?”

但数字课程和一件普通二手商品,并不是完全一回事。

我们购买很多网课时,得到的往往是个人学习和使用的权限

它不意味着我们同时获得了复制课程、下载传播、重新打包出售的权利。

尤其是把视频、讲义、资料复制出来,再通过网络卖给其他人,这已经不是简单的“二手转让”。

这一点很多学生平时根本不会认真想。

直到真的出了问题。

我没赚到钱,不代表事情就不存在

这次事件最容易引发同情的一点,就是:

学生实际上并没有靠这套课程赚到钱。

唯一的一笔订单,还是版权方为了取证购买的。

所以很多人第一反应是:

“既然没有获利,为什么还要承担责任?”

但法律看一个行为是否构成侵权,并不只看最后赚了多少钱。

举个很简单的例子。

你把别人拍的视频、写的文章、制作的课程拿来出售,即使最后没有卖出去几份,也不意味着原作者的权利就不存在。

当然,具体应该赔多少,是另外一个问题。

侵权规模、实际获利、造成的损失、主观过错、是否及时停止等情况,都可能成为司法判断时需要考虑的因素。

买到课程,不等于买到了复制和传播权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买到课程,不等于买到了复制和传播权

所以我觉得大学生需要建立一个非常重要的意识:

没赚到钱没有风险,完全是两回事。

二手平台上,最容易出现一种大家都在卖的错觉

这可能比法律知识不足更危险。

打开一些二手平台,经常能够看到:

考研资料。

考公网课。

四六级课程。

教师资格证资料。

各种电子书、题库、课程合集。

有些价格甚至只有几块钱。

一个学生看到以后很容易产生一种心理:

“这么多人都在卖,应该没什么问题吧?”

这是互联网时代非常常见的一种错觉。

别人正在做,不等于这件事就是合法的。

网上有大量内容存在,并不能证明这些内容都已经获得版权方授权。

甚至有时候,一个人本身就是从其他二手卖家那里买来的盗版课程。

他再转手卖给第三个人。

第三个人又继续卖。

最后每个人都会觉得:

“我又不是最开始盗版的那个人。”

但这并不能自动消除后面的风险。

所以我越来越觉得:

大学生在网络平台上做任何涉及“内容赚钱”的事情之前,都应该先问一句:

这个东西真的是我有权出售的吗?

几块钱的小生意,可能对应的是完全不同量级的风险

这件事还有一个很值得大学生注意的地方。

很多年轻人在网上做小生意的时候,会天然用“收入”衡量风险。

我卖10块钱的东西。

最多也就赚10块。

能有多大问题?

但现实并不是这样计算的。

版权、肖像权、商标、个人信息等问题,都可能出现:

你赚得很少,但承担的风险并不按你赚的钱同比例缩小。

比如随便使用一张别人拍摄的图片。

把网上找到的视频重新剪辑以后拿来赚钱。

售卖未经授权的电子书。

出售付费课程资源。

甚至拿别人的照片做商品宣传。

很多人操作的时候可能只用了几分钟。

真正出现纠纷以后,处理起来却可能非常麻烦。

对于一个还在读大学的年轻人来说,这种风险尤其没有必要。

数字时代,版权意识也是大学生的必修课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数字时代,版权意识也是大学生的必修课

大学里应该补一堂数字时代的法律常识课

我一直觉得,现在大学生面对的环境和十年前、二十年前已经完全不同。

以前一个学生想“做生意”,可能真的需要租店、进货、摆摊。

现在只需要一部手机。

闲置物品可以卖。

课程可以做。

视频可以发。

文章可以写。

直播可以开。

商品可以带货。

甚至一个晚上就能够成为所谓“内容创业者”。

赚钱的门槛确实降低了。

但与此同时,法律风险也离普通人更近了。

著作权。

肖像权。

隐私权。

商标权。

广告宣传。

个人信息。

这些过去似乎只有企业需要关心的问题,现在一个普通大学生做自媒体、卖资料、做网店,就可能遇到。

所以大学教育除了教专业知识,我觉得还应该让学生早点建立一些最基本的数字时代法律意识。

至少知道:

网上能找到,不代表可以随便用。

自己买过,不代表可以复制出售。

别人都在做,不代表自己做就没有风险。

没有赚钱,也不等于一定没有责任。

这些知识,可能比某些证书更加实用。

版权方维权,也应该由法律来确定合理边界

当然,这个事件还有另外一面。

报道中提到,涉事公司曾在全国多地发起大量类似诉讼,因此也有人质疑:

大规模取证、诉讼和协商和解,到底怎样才算合理维权?

这个问题同样值得讨论。

版权当然应该得到保护。

如果一个机构投入大量成本制作课程,却被大量复制、低价倒卖,正常经营确实会受到影响。

如果人人都认为:

“反正网上有盗版,我卖一下也没关系。”

最终愿意认真制作内容的人反而会越来越少。

但与此同时,维权金额是否合理、具体应当赔偿多少,也应该交给司法程序,根据具体事实进行判断。

不能因为学生年轻、获利少,就认为侵权完全没有关系。

也不能因为发生了侵权,就直接认为对方提出的任何赔偿数字都必然合理。

权利需要保护,责任也应该与具体行为相匹配。

这可能才是比较理性的看法。

对大学生来说,最好的办法不是研究会不会被告

看到这种新闻以后,有些人可能会问:

“那我只卖一两份会不会有事?”

“我不赚钱可以吗?”

“我把价格设成1元呢?”

我反而觉得,这些问题没有太大意义。

真正应该问的是:

这份资源是不是我自己创作的,或者我有没有获得明确授权?

如果答案是否定的,就不要拿它做生意。

这可能是最简单、也最安全的判断方式。

如果真的想靠互联网赚一点钱,大学生其实有很多更好的选择。

可以做自己擅长的知识分享。

可以做正规的兼职。

可以做原创内容。

可以提供自己真正具备能力的服务。

赚钱本身并没有什么不好。

但越是年轻的时候,越没必要为了几块钱、几十块钱,把自己卷进完全不值得的风险里。

大学生卖一套10元网课,被索赔1万元。

这个数字看起来反差很大,所以很容易成为热搜。

最终应该赔多少,我们应该等待法院依法裁判。

但对普通大学生来说,这件事真正值得记住的,可能不是“1万元”这个数字。

而是一条很简单的原则:

进入互联网时代以后,每个人都既可能是内容消费者,也可能成为内容传播者和创作者。

我们希望自己的文章、照片、视频、课程不被别人随便拿去赚钱。

那么同样,也需要尊重别人付出劳动制作出来的内容。

大学生进入社会之前,需要学习的当然很多。

专业能力。

沟通能力。

求职能力。

理财能力。

但今天我觉得还可以再加一项:

版权意识。

最好在收到第一份工资之前就学会。

而不是等收到第一张法院传票之后,才开始补这堂课。

如果你花几千元购买了一套网课,自己学完以后,你觉得可以放到网上低价转卖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