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到一则新闻,让我觉得特别适合大学生认真看一看。
一名大四学生为了备考公务员,手里有一套网课。
后来,她把这套课程放到了二手交易平台上,标价10元,想着多少赚一点零花钱。
结果课程只卖出去一单。
更意外的是,这唯一的一单,还是版权方为了固定侵权证据专门购买的。
随后,对方以侵犯著作权为由提起诉讼,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及相关费用共计1万元。
事情一出来,网上马上出现了两种声音。
有人觉得:
“就卖10块钱,而且一分钱都没真正赚到,索赔1万元是不是太多了?”
也有人认为:
“没有授权就卖别人的课程,本身就是侵权,赚没赚钱不能成为理由。”
至于最终需要承担多少责任,现在还要等待法院依法处理。
但抛开具体赔偿金额,我更想聊另外一件事:
为什么很多大学生到了收到律师函、法院传票的时候,才第一次真正意识到‘版权’这两个字离自己这么近?
很多学生以为:我花钱买了,就是我的
这可能是最容易产生误解的地方。
花钱买了一本实体书,我们通常会觉得:
看完以后放到二手平台卖掉,没有什么问题。
于是很多人自然会把这种思维带到网课上。
“课程是我花钱买的。”
“我已经看完了。”
“我便宜一点转给别人,有什么问题?”
但数字课程和一件普通二手商品,并不是完全一回事。
我们购买很多网课时,得到的往往是个人学习和使用的权限。
它不意味着我们同时获得了复制课程、下载传播、重新打包出售的权利。
尤其是把视频、讲义、资料复制出来,再通过网络卖给其他人,这已经不是简单的“二手转让”。
这一点很多学生平时根本不会认真想。
直到真的出了问题。
“我没赚到钱”,不代表事情就不存在
这次事件最容易引发同情的一点,就是:
学生实际上并没有靠这套课程赚到钱。
唯一的一笔订单,还是版权方为了取证购买的。
所以很多人第一反应是:
“既然没有获利,为什么还要承担责任?”
但法律看一个行为是否构成侵权,并不只看最后赚了多少钱。
举个很简单的例子。
你把别人拍的视频、写的文章、制作的课程拿来出售,即使最后没有卖出去几份,也不意味着原作者的权利就不存在。
当然,具体应该赔多少,是另外一个问题。
侵权规模、实际获利、造成的损失、主观过错、是否及时停止等情况,都可能成为司法判断时需要考虑的因素。
所以我觉得大学生需要建立一个非常重要的意识:
“没赚到钱”和“没有风险”,完全是两回事。
二手平台上,最容易出现一种“大家都在卖”的错觉
这可能比法律知识不足更危险。
打开一些二手平台,经常能够看到:
考研资料。
考公网课。
四六级课程。
教师资格证资料。
各种电子书、题库、课程合集。
有些价格甚至只有几块钱。
一个学生看到以后很容易产生一种心理:
“这么多人都在卖,应该没什么问题吧?”
这是互联网时代非常常见的一种错觉。
别人正在做,不等于这件事就是合法的。
网上有大量内容存在,并不能证明这些内容都已经获得版权方授权。
甚至有时候,一个人本身就是从其他二手卖家那里买来的盗版课程。
他再转手卖给第三个人。
第三个人又继续卖。
最后每个人都会觉得:
“我又不是最开始盗版的那个人。”
但这并不能自动消除后面的风险。
所以我越来越觉得:
大学生在网络平台上做任何涉及“内容赚钱”的事情之前,都应该先问一句:
这个东西真的是我有权出售的吗?
几块钱的小生意,可能对应的是完全不同量级的风险
这件事还有一个很值得大学生注意的地方。
很多年轻人在网上做小生意的时候,会天然用“收入”衡量风险。
我卖10块钱的东西。
最多也就赚10块。
能有多大问题?
但现实并不是这样计算的。
版权、肖像权、商标、个人信息等问题,都可能出现:
你赚得很少,但承担的风险并不按你赚的钱同比例缩小。
比如随便使用一张别人拍摄的图片。
把网上找到的视频重新剪辑以后拿来赚钱。
售卖未经授权的电子书。
出售付费课程资源。
甚至拿别人的照片做商品宣传。
很多人操作的时候可能只用了几分钟。
真正出现纠纷以后,处理起来却可能非常麻烦。
对于一个还在读大学的年轻人来说,这种风险尤其没有必要。
大学里应该补一堂“数字时代的法律常识课”
我一直觉得,现在大学生面对的环境和十年前、二十年前已经完全不同。
以前一个学生想“做生意”,可能真的需要租店、进货、摆摊。
现在只需要一部手机。
闲置物品可以卖。
课程可以做。
视频可以发。
文章可以写。
直播可以开。
商品可以带货。
甚至一个晚上就能够成为所谓“内容创业者”。
赚钱的门槛确实降低了。
但与此同时,法律风险也离普通人更近了。
著作权。
肖像权。
隐私权。
商标权。
广告宣传。
个人信息。
这些过去似乎只有企业需要关心的问题,现在一个普通大学生做自媒体、卖资料、做网店,就可能遇到。
所以大学教育除了教专业知识,我觉得还应该让学生早点建立一些最基本的数字时代法律意识。
至少知道:
网上能找到,不代表可以随便用。
自己买过,不代表可以复制出售。
别人都在做,不代表自己做就没有风险。
没有赚钱,也不等于一定没有责任。
这些知识,可能比某些证书更加实用。
版权方维权,也应该由法律来确定合理边界
当然,这个事件还有另外一面。
报道中提到,涉事公司曾在全国多地发起大量类似诉讼,因此也有人质疑:
大规模取证、诉讼和协商和解,到底怎样才算合理维权?
这个问题同样值得讨论。
版权当然应该得到保护。
如果一个机构投入大量成本制作课程,却被大量复制、低价倒卖,正常经营确实会受到影响。
如果人人都认为:
“反正网上有盗版,我卖一下也没关系。”
最终愿意认真制作内容的人反而会越来越少。
但与此同时,维权金额是否合理、具体应当赔偿多少,也应该交给司法程序,根据具体事实进行判断。
不能因为学生年轻、获利少,就认为侵权完全没有关系。
也不能因为发生了侵权,就直接认为对方提出的任何赔偿数字都必然合理。
权利需要保护,责任也应该与具体行为相匹配。
这可能才是比较理性的看法。
对大学生来说,最好的办法不是研究“会不会被告”
看到这种新闻以后,有些人可能会问:
“那我只卖一两份会不会有事?”
“我不赚钱可以吗?”
“我把价格设成1元呢?”
我反而觉得,这些问题没有太大意义。
真正应该问的是:
这份资源是不是我自己创作的,或者我有没有获得明确授权?
如果答案是否定的,就不要拿它做生意。
这可能是最简单、也最安全的判断方式。
如果真的想靠互联网赚一点钱,大学生其实有很多更好的选择。
可以做自己擅长的知识分享。
可以做正规的兼职。
可以做原创内容。
可以提供自己真正具备能力的服务。
赚钱本身并没有什么不好。
但越是年轻的时候,越没必要为了几块钱、几十块钱,把自己卷进完全不值得的风险里。
大学生卖一套10元网课,被索赔1万元。
这个数字看起来反差很大,所以很容易成为热搜。
最终应该赔多少,我们应该等待法院依法裁判。
但对普通大学生来说,这件事真正值得记住的,可能不是“1万元”这个数字。
而是一条很简单的原则:
进入互联网时代以后,每个人都既可能是内容消费者,也可能成为内容传播者和创作者。
我们希望自己的文章、照片、视频、课程不被别人随便拿去赚钱。
那么同样,也需要尊重别人付出劳动制作出来的内容。
大学生进入社会之前,需要学习的当然很多。
专业能力。
沟通能力。
求职能力。
理财能力。
但今天我觉得还可以再加一项:
版权意识。
最好在收到第一份工资之前就学会。
而不是等收到第一张法院传票之后,才开始补这堂课。
如果你花几千元购买了一套网课,自己学完以后,你觉得可以放到网上低价转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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