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540余万元金融借款逾期,若一判了之、拍卖抵押房产,一对靠经营谋生的夫妻半生积累或将清零。近日,遂溪县人民法院依托县综治中心“诉调对接”机制,以“放水养鱼”的善意调解,为负债经营者留出翻身空间,实现金融债权安全与小微主体生存发展“双赢”。

郑某、吕某系夫妻关系,二人是靠经营谋生的民营小微经营主体。因经营需要,二人先后以个人名义向遂溪农商银行借款数笔,本金合计500余万元;借款时,二人互为对方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提供五宗房产作为抵押财产。受市场行情波动影响,经营陷入困境,多笔贷款相继逾期。银行催收未果后宣布提前到期并提起诉讼,要求郑某、吕某偿还本金、利息、违约金等共计540.67万元,并主张对五宗抵押房产享有优先受偿权。

案件来到法院后,承办法官没有急于排期开庭,而是敏锐识别到这起纠纷可以依托县综治中心“诉调对接”机制先行调解,遂联动县综治中心,把调解关口前移到诉前,合力寻求破局。经审查,这对经营者并非恶意逃废债务,而是市场变化导致的暂时性偿债困难。若径行判决并强制执行、拍卖抵押房产,这对经营者半生积累的资产与营生将瞬间倾覆,银行的债权也未必能足额变现——反而可能两败俱伤。

征得双方同意后,县综治中心靠前组织协调、法院专业把关,组织多轮联合调解。一方面向银行阐明刚性清收的弊端,引导其认识到“放水养鱼”方能盘活债权;另一方面,向夫妇二人释明逾期偿债的法律后果与征信风险,督促其拿出切实可行的还款方案。承办法官的思路很明确:既要守住金融债权,也得给经营者留条生路。

经反复磋商,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郑某分期偿还本金470万元及利息、违约金,吕某分期偿还本金29.21万元及利息;郑某、吕某互为对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银行对五宗抵押房产享有优先受偿权。协议作了两项“善意”安排——息费总计以不超过年利率24%为限,防止叠加压垮债务人;被告自2026年8月起每月偿还30万元,2028年6月20日前付清剩余本息,并先行支付3万元体现履约诚意。若逾期未付,银行可就全部剩余款项申请强制执行。

“真没想到,法院没有一判了之,而是给了我们两年缓冲期,让生意能喘口气、慢慢还。这下心里总算踏实了!”拿到调解书的那一刻,郑某、吕某夫妇长舒了一口气。

协议达成后,银行对法院兼顾金融安全与小微主体生存发展的调解方案表示认可,更对法院靠前介入、妥善化解纠纷、护航金融安全的举措表示由衷感谢,并专程送来锦旗。纠纷圆满化解,既守住了金融债权,也让小微主体卸下包袱、安心经营。

一纸调解书,守住了金融债权底线,也护住了一个经营主体的生机。遂溪法院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以“如我在诉”的善意,让法治成为小微企业安心发展的最暖底色。

采写:新快报记者 许力夫 通讯员 苏子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