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据英国《卫报》报道,韩国警方宣布将重新审查过去三年内结案的约31万起失踪人口案件。

这一史无前例的举动,源于一起震惊全韩的警察造假丑闻:一名警官涉嫌伪造记录强行结案,导致两名失踪者在被宣布“已找到”后,最终被发现早已惨死。

此次丑闻引发了韩国社会的高度关注。韩国总统李在明已下令对警方处理失踪案的方式展开彻底调查,并要求警方制定改革方案。

8月26日(周三),韩国行政安全部部长尹昊重向公众公开致歉,承认此案暴露了警方在处理失踪人口问题上的结构性缺陷。

涉案警官来自济州岛西部警察署。他被指控在处理37岁女子张美兰(音译)的失踪案时,在报案仅两个半小时后就强行关闭了档案。当时,他声称已联系上张美兰,且对方不愿透露位置。警方调查发现,根本没有任何通话记录。

8月24日(周一),在张美兰失踪104天后,她的尸体在距离住处仅400米的一处棕榈农场被发现。死因至今不明。

说白了,这已经不是简单的失职,而是对生命的漠视,是把冷冰冰的结案率凌驾在了活生生的人命之上。

同样的悲剧也发生在一名60多岁的男子身上。该警官在家人报案当天就以相同手段结案,结果该男子的尸体在8月22日(周六)被寻获。此外,济州岛近期还有另外两名报案失踪者被确认死亡。

事实上,韩国处理成年失踪者的方式长期以来备受诟病。去年,韩国有超过7万人报案失踪,其中99.7%的案件在没有进行全面搜寻的情况下就被关闭。讽刺的是,在这些被草草结案的人中,有931人最终被确认死亡。

问题的根源在于韩国法律的滞后。根据现行法律,只有儿童、自闭症患者、痴呆症患者或精神残疾者才被正式视为“失踪人员”。

一旦被定性为“失踪”,警方才有权调取手机定位、发布全城预警并匹配DNA。

至于其他成年人,一律被归类为“离家出走者”。这意味着警方无法自动使用上述任何技术手段进行搜寻。对于家属来说,这无异于眼睁睁看着亲人消失在茫茫人海。

业内分析人士指出,这种制度设计的初衷是为了保护隐私,防止债主追踪债务人或施暴者追踪逃离的伴侣。

但现实是,这种保护反而成了警方推诿责任的借口。

据韩联社报道,此次针对31万起案件的全面复查预计将于今年11月完成。任何涉嫌处理不当的案件都将被重新启动调查。

在过去的十年里,韩国政界曾先后提出过10多项旨在扩大成年失踪者搜寻权的法案,但无一获得通过。反对者始终担心,赋予警方过大的追踪权会被滥用,从而侵犯公民选择“消失”的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