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得乳腺癌那年56岁,刚退休不到一年,还没怎么享受退休生活,就得了这个可怕的疾病,因为当时发现乳腺癌的时候已经转移到腋下了,觉得事情挺严重的,所以我想到了可能会不久于人世。

当时对乳腺癌的认知就是觉得都中晚期了,不会活的时间太长,那我要是活不成了,自己辛辛苦苦攒下的家业不就都是人家的了吗。

我和老伴都是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我们俩就一个女儿。应该说平时工资不少,就是退休了退休金也不少。加上我们都是过日子人,平时有点积蓄。我们攒的钱都在我手里存着,老伴不怎么过问。

我老伴身体挺好的,长相不赖,我就想,如果我一旦活不成,他不可能不找伴儿,找了伴就都是人家的了,于是我做了个决定,把攒下的钱全部转给了女儿

这样在老伴不知情的情况下,都转给了女儿。

我这样做觉得有点不合适。有一天,我把这事跟老伴说了,他愣住了,2天没理我。然后,他做了一个决定,以后他的工资不再给我,自己收着自己存了。然后我们的生活变成了AA制。

家里的生活费用包括水、有线电视费,物业费他去交,电、煤气、网络费用,还有取暖费我去交。看看,这说明什么?明眼人一看便知。这样的AA制我是非常别扭,恨他跟我留心眼,而我们的关系也变得疏远了。

但没想到的是我乳腺癌十年了,还没有复发转移的迹象。我非常知足我还活着。但我时刻不忘把自己存下的钱以各种名义给女儿。我就想,我必须留心眼。万一我不行了,我不会把钱留给外人。

我留心眼。我老伴自己的钱自己拿着,他也在留心眼,她想的是万一我不行了,他手里不能没有钱,所以我特别恨他。

我们手里还有房产,但我看自己现在的状态还能活些年,本来想着把房子过户给女儿,又觉得太伤感情了,闹不愉快对我的病不好。还是先这样忍着吧。

人有旦夕祸福,谁也无法判断自己什么时候会出状况。但我相信我的做法没错。

生活中我们看到有些家庭女的去世了,男的用不了多长时间就又找伴儿,甭说50多岁,80多岁还找后老伴呢,这就是社会现实。

不知道患病的姐妹都是怎么想的,我的做法您是否赞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