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教育厅网站8月28日发布通知,为加强全省校外培训领域安全风险防控,提高对各类校外培训场所消防安全隐患突出问题的判别和整改水平,坚决防范火灾事故发生,江苏“双减”工作省级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前发布《校外培训场所消防安全隐患突出问题判别与整改参考标准》(以下简称《参考标准》)。

通知明确,各地要深刻认识规范校外培训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确保校外培训场所消防安全隐患及时发现、及时整改、动态清零,坚决守牢安全底线。要通过集中培训、上门指导等形式,加强对基层网格员、校外培训机构的宣贯培训,督促其全面掌握并落实《参考标准》,提升消防安全隐患发现和整改水平,特别要在学员入学后至少开展1次应急疏散演练,切实保障师生生命安全。

各地教育、科技、文旅、体育、消防救援、应急管理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监督管理工作,督促校外培训机构依法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自知、自查、自改”机制,对照《参考标准》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要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网格化巡查单元、物业服务企业对管辖和服务范围内的校外培训机构加强消防安全检查和宣传提示,及时发现和整改风险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