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看到仁寿公安发布的一起盗窃案,说实话,这个事情发生在夏天,确实让人有点想不到。

从今年7月开始,仁寿一直比较热。家里面要开空调,街边的店铺做生意也离不开空调,偏偏这个时候,文宫镇一些店铺外面和墙边的空调外机接连不见了。

空调内机还好好挂在屋里面,外机却被人偷走了。

你说大热天遇到这种事情恼不恼火?

空调开不了,店里面热,家里面也热。重新买一台外机要花钱,找人安装又要花钱,还会影响正常使用。特别是做生意的店铺,顾客进来坐一会儿都觉得热,生意也可能受到影响。

文宫派出所陆续接到多名群众报警以后,马上开始调查这些空调外机到底是哪个偷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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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调取相关线索进行排查,最后锁定了一名犯罪嫌疑人夏某某。

8月26日,在仁寿县公安局合成作战中心的协助下,办案民警将夏某某抓获。

人被抓到以后,夏某某对自己盗窃空调外机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夏某某已经被仁寿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事情到这里还没有结束。

民警继续往下查的时候发现,夏某某偷走的15台空调外机,最后全部流向了同一家废品收购商。

这个情况就有点不正常了。

一台旧空调外机拿来卖,可能还可以说是家里面换空调了,或者店铺装修拆下来的。但同一个人从7月到8月,多次拿着空调外机来卖,前前后后加起来有15台,收购的人不可能一点疑问都没有。

这些空调外机从哪里来的?有没有购买凭证?是不是本人所有?为什么短时间内接连拿来这么多台?

正常做废品收购生意,这些事情肯定要问清楚。

警方进一步调查后查明,收购空调外机的人叫童某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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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警方通报,童某某明明晓得夏某某拿来的空调外机属于犯罪所得,还是多次进行了收购。收下来以后,他又把这些空调外机转手卖给其他人,从中非法获利。

说白了,一个负责出去偷,一个负责把偷来的东西收下来,再想办法转卖出去。

夏某某觉得偷来的东西有人接手,不用担心放在自己手里卖不掉。童某某则觉得收购价格合适,转手还可以赚点钱。

两个人各自做一段,看起来分得很清楚,最后却一个都跑不脱。

8月27日,也就是夏某某被抓的第二天,文宫派出所继续开展调查,将童某某抓获。

到案以后,童某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童某某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已经被仁寿县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这里有个事情还是要说清楚。

夏某某是因为盗窃空调外机被依法刑事拘留。童某某虽然没有亲自去店铺外面拆空调,也没有直接参与盗窃,但他明知这些空调外机来路不正,仍然多次收购并转手卖给他人,同样涉嫌犯罪。

不是说东西不是自己偷的,就和自己没有关系。

有些人收废品、买二手电器,只看价格便不便宜,觉得自己给了钱,就是正常买卖。可如果明明晓得东西是偷来的,或者东西的价格、数量和来源明显不正常,还是为了赚差价继续收购,后面一样要承担法律责任。

特别是空调外机、电瓶、电动车、摩托车这些东西,正常买卖一般都能说清楚来源。

如果对方拿不出购买凭证,也说不清东西从哪里来的,价格还低得有点离谱,就不要只想着自己捡了便宜。

夏某某偷走15台空调外机,不可能一直放在自己手里。正是因为有人愿意收,他才有地方把这些东西变成钱。

反过来说,如果没有人收赃,偷来的东西卖不出去,很多盗窃行为也不会这么容易继续下去。

这个事情也给仁寿做废品收购和二手生意的人提了个醒。

赚钱没有问题,收旧家电也没有问题。但收东西的时候,该核实的身份要核实,该问的来源要问清楚。对方一次拿来这么多空调外机,却连正常来源都说不清楚,就不能装作啥子都不晓得。

这次15台空调外机,一个负责偷,一个负责收了以后再转卖,两个人最后都被警方抓获。

为了赚点不该赚的钱,把自己也牵进刑事案件里面,真的划不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