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韶关市政府网站8月26日发布《韶关翁源韶惠高速“2·13”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2026年2月13日0时29分许,韶惠高速公路北行31公里500米东三立交路段(韶关市翁源县境内)发生一起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致3人死亡、两车不同程度损坏。
调查组认定,韶关翁源韶惠高速“2·13”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是因驾驶人驾驶具有安全隐患的重型半挂牵引车在高速公路行车道上违法倒车,造成的一起生产经营性较大道路交通事故。
事发经过
2026年2月13日0时29分许,徐某军驾驶豫HM3XXX重型半挂牵引车拖挂豫H5XXX超(临)重型低平板半挂车沿韶惠高速公路由南往北行驶至与汕昆高速公路交汇处时,因手机导航反应滞后,徐某军沿着韶惠高速走的时候误以为走错路了,手机导航功能恢复正常后,打算将已驶入通往汕昆高速公路匝道的车辆调整驶回韶惠高速公路。在停靠北行31公里500米路段应急车道与第三车道之间约10秒,倒车至第二、三车道过程中,豫H5XXX超(临)重型低平板半挂车左后尾部与周X勇正常驾驶搭载荀X花、万X林的湘A79XXX小型普通客车碰撞。事故造成周X勇、荀X花、万X林当场死亡,两车辆不同程度损坏。
事故原因
1.直接原因:徐某军夜间驾驶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行车道上倒车是造成本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2.间接原因:沁阳市和X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未有效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对公司名下经营的车辆管理缺失,对徐某军高速公路行车道上倒车、使用他人身份信息卡在卫星定位系统监控终端虚假更换驾驶员等违规行为管理不到位是导致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
徐某军驾驶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行车道上倒车,导致事故发生,对本起事故承担全部的直接责任,涉嫌交通肇事罪,事故调查期间,已建议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徐某军于2026年5月13日被移送翁源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并于2026年6月30日经翁源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
厦门市应急管理局提醒
高速公路不同于普通城乡道路
具有全封闭、快速通行特点
一些不良的开车习惯
可能会成为致命危机
大家在高速路行驶时
一定要避开“八大雷区”
保证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来源:综合自广东韶关市政府网站、澎湃新闻
编辑:刘以结
校对:汪珉钰、黄剑鹏
审核:杨郁民、方迪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