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第一晚,男友脱下裤子,女生盯着腿看了半天,凭啥比我白?

我跟陈默决定同居,其实没经过什么深思熟虑。

那天下午去看房子,中介推开一扇朝南的门,阳光哗啦一下涌进来,铺了满地板。我站窗边往外一望,底下是条梧桐树掩映的小马路,对面有家包子铺,蒸笼里的热气慢悠悠地飘,跟画儿似的。陈默在旁边问:“怎么样?”我脱口而出:“就这儿了。”

搬进去的第一晚,两个人累得跟狗一样。十来个纸箱堆在客厅,我们只来得及铺好床,把换洗衣服翻出来。洗完澡,我穿着他的大T恤,头发还滴着水,坐在床沿擦。他光着膀子从浴室出来,腰间裹条灰毛巾,正拿另一条擦头发。我抬头瞟了一眼,又迅速低下去,假装认真擦自己的头发。耳朵尖有点烫。

“吹风机呢?”他问。

“在箱子里没拆。”我说。

“那把头发再擦擦,别着凉了。”他说着,转身从衣柜里扯了条睡裤。

他背对着我换裤子。毛巾解开,睡衣裤往上套。一条腿钻进去,另一条腿还没钻。就在那个当口,我无意间一抬眼,目光落在他腿上。然后,我愣住了。

陈默的腿,白。

白得晃眼。

那两条腿又长又直,肌肉线条藏在皮肉底下,不显山不露水,可就是白。不是那种病恹恹的苍白,是那种瓷实的、透着光的白。跟刚剥了壳的水煮蛋似的,又细又滑。我甚至能看见他小腿上淡青色的血管,像画上去的工笔,安安静静地趴在雪白的底子上。

我下意识地低头看自己的腿。黄。暗黄,还带着几块夏天穿短裤晒出来的色差。膝盖往下,尤其黑。平日里穿裙子,全靠丝袜和粉底液撑门面。跟他的比起来,我这就是一块刚刨出来的老树皮。

“看什么呢?”他穿好裤子,回头看见我直勾勾的眼神,有点毛了。

“陈默。”我咽了咽口水,“你腿……怎么那么白?”

他愣了一下,低头看自己的腿,又看我,一脸茫然:“白吗?还行吧。男人不都这样。”

“放屁。”我有点恼,“我见过的男人腿,不是黑就是毛多。你这……你这不科学。”

他笑了,一屁股坐我旁边,把腿伸得老长,跟展示艺术品似的:“怎么不科学了?可能随我妈。我妈皮肤就白。”

我越看越气,伸腿过去,并排摆着。两条腿搁一块儿,那对比,惨烈得跟黑巧配白巧似的。关键我这黑巧还带颗粒,他那白巧细腻得能反光。

“凭啥啊?”我哀嚎一声,往后仰倒在床上,“我天天抹身体乳,出门打伞,防晒霜当水喝。你啥也不涂,清水洗把脸就出门,结果腿比我还白。天理难容!”

他笑得肩膀直抖,俯下身来,拿手指戳了戳我小腿:“你这也不黑。健康色,多好。”

我拍开他的手,翻了个白眼:“少来。你们男人就会说好听的话。上学的时候夸人结实,毕业了夸人健康。其实心里头就喜欢那种白得发光的。”

“我真没有。”他收了笑,认真起来,“我喜欢你这样的。有生气,有劲儿。太白了,跟病秧子似的,我还不稀罕呢。”

我斜眼看他:“真的?”

“骗你是小狗。”他伸出小拇指,勾了勾我的,“汪一声给你听也行。”

我被他逗笑了,拿脚丫子蹬他:“滚蛋。”

他顺势抓住我脚踝,按在自己大腿上。那腿热乎乎的。我抽了两下没抽动,索性把另一只脚也搭上去,干脆当成了个纯天然恒温脚垫。他也不恼,就让我踩着。

“哎,说真的。”我望着天花板,“你这腿,是不是从没下过地干活?怎么跟大姑娘似的。”

“谁说没干过活。我高中暑假还去工地搬过砖呢。”他撇撇嘴,“可能天生这样。再说,男人要那么白干什么,又不能当饭吃。”

“能当饭吃。”我一本正经,“就你这腿,去当腿模,一条腿抵我一个月工资。”

他“噗”地笑出声:“得了吧。我这腿,也就你稀罕。换别人,谁没事盯着男人腿看。”

我腾地坐起来,盯着他:“你咋知道没人看?说不定大街上那些小姑娘,天天盯着你腿流口水呢。”

他举手投降:“行行行,我错了我错了。以后出门穿长裤,把你男朋友的腿藏起来,谁也别想看。”

我这才满意,重新躺下去,脑袋枕在他腿上。他腿上的皮肤贴着我的脸,温温凉凉的,细得跟绸子似的。我一边蹭,一边心里不平衡。你说这世道,一个男人,腿比女人还白,这上哪儿说理去?

后来我暗地里观察,发现他不仅腿白,胳膊也白,后背也白,连脚背都比我的白两个色号。我一度怀疑他是不是天天偷偷用我的美白精华。翻他洗漱包,里头就一瓶洗面奶,还是买一送一凑单来的。护肤品?不存在的。乳液?他嫌黏糊。面霜?他反问我那是啥。

我服了。

更可气的是,这人不以为耻,反以为荣。自从那晚我夸了他腿白之后,他时不时就爱穿个大短裤在我面前晃。晃还不算完,还故意把腿伸到我跟前,说:“来,比比。”我气得满屋子追他,拿抱枕砸他。他就笑,一把抱住我,说:“别闹了,你的腿最好看。真的,又细又匀称,还暖和。冬天我冷的时候,全靠你暖腿了。”

“合着我就是你的移动暖宝宝?”我瞪他。

“不。”他亲了亲我额头,“你是我的恒温太阳。”

我被他这土味情话酸得牙倒,心里头却甜丝丝的。罢了罢了,白就白吧。男人腿白点,也不是啥原则性错误。再说了,他白他的,我黑我的。晚上关了灯,谁也看不见谁。白天出了门,他穿他的长裤,我露我的脚脖子。各美各的,互不耽误。

只是从那以后,我给自己立了条规矩:夏天穿裙子,绝不站他旁边。不然,让那帮跳广场舞的大妈瞧见,还以为我天天在家给他当牛做马,他倒养得细皮嫩肉的,我这正牌女友倒成了烧火丫头。

不过话说回来,陈默这腿,是真白。白得我有时候半夜醒过来,借着窗外那点路灯的光,看见他一条腿不老实地伸在被子外头,月光一照,跟截上好的羊脂玉似的。我就伸脚过去,拿脚趾头夹他一下。他迷迷糊糊地哼一声,腿一缩,嘟嘟囔囔:“别闹……睡觉……”

我缩回被子里,一个人偷偷笑。

笑完了又想,凭啥啊?我天天防晒霜、身体乳、磨砂膏,跟伺候老佛爷似的伺候这身皮。他倒好,一瓶洗面奶走天下,腿还比我白。这日子没法过了。

可没法过,也得过。谁让我贪他那张脸,还贪他那一身白得不像话的好皮囊呢。这人啊,就是贱。一边骂他,一边又稀罕得不行。就像他那双腿,白得让我抓狂,也白得让我挪不开眼。

所以,答案其实很简单。凭啥比我白?凭他是陈默。凭我喜欢他。喜欢到连他的腿都比别人金贵三分。

这大概就是爱情吧。不光能包容他的臭毛病,还能欣赏他那双比我还白的腿。甚至,在往后的漫长岁月里,一想起来,还想笑。笑完了,又觉得,这日子,过得挺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