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客搞有偿陪侍被公安停业整顿,反倒赖账说不交租金合同就自动解除,一分钱不肯吐出来!”山东日照,莒县这起租赁合同纠纷二审落槌,法院一句话怼得明明白白:自己作死违法经营导致的停业,剩余3个月9万租金照付不误,别拿合同里的“自动解除”当免债金牌!
时间回到2022年12月20日,莒县的严民把自己名下位于城阳北路与岳石路交汇处的KTV商铺租给了1992年出生的沙展。
俩人签了白纸黑字的房屋租赁合同,租期定死从2022年12月19日到2023年9月29日,一共9个月,年租金36万,按月付,每个月月初交下月5万,严民手里还留了3万保证金。
合同里顺手写了几条规矩,第5条说要是沙展不交下月租金,严民有权不租了,视为自动解除合约;第6条更清楚,沙展不能拿这地方搞黄赌毒等违法行为,出事自己全扛。
刚开始还算太平,沙展按每月3万(注:合同虽写5万但双方实际按3万履行,已付18万至2023年6月)往里砸钱经营,严民也稳稳收租。
转折点砸在2023年6月11日晚上七点多,莒县公安局城西派出所民警搞例行检查,一脚踹进KTV二楼207包间,当场抓了现行。
包间里客人围着陪侍女,陪酒、点歌、开酒、唱歌一套营利性有偿陪侍玩得正欢。这下捅了马蜂窝,沙展作为实际经营的人,屁股没擦干净。
这一查就是几个月,拖到2023年9月15日,莒县公安局双管齐下: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甩给沙展,罚了1万块钱;另一份责令停业整顿通知书直接拍在练歌房脸上,命令立刻关门,从2023年9月15日一直整顿到2023年12月14日,整整三个月。
其实早在6月11号警察上门那天,沙展心里就有数,不敢再开门做生意了,当天起实际就停了业。
但他打的算盘是:我不干了,也不交7月开始的租金了,按合同第5条“不交租视为自动解除”,那合同6月30号就完了,后面租金跟我没关系,严民爱咋咋地。
严民不干了,房子是按KTV豪华装修交出去的,现在被你搞得背着停业整顿的黑锅,九月底之前谁敢租?2024年他一纸诉状把沙展告到法院,开口就要剩余3个月的租金9万块。
沙展在法庭上振振有词:
第一,合同写了不交租就自动解除,我没交7月租金,合同6月30号就崩了,后面租金没道理给;
第二,公安停业整顿是罚我行为的,又不是拆房子,严民6月底收回房自己能干别的,比如搞水果店,不影响使用,没损失;
第三,停业罚的是练歌房,严民是经营者,他出租营业执照有过错,也得自己背锅。他还补刀说严民跟村里租这楼一年才8万,转手租给自己36万,9月29日后更没损失,甚至甩出通话录音想证明严民6月底就接手转租给别人了。
一审法院把账算得门清:
第一,合同里写的“不交租金视为自动解除”绝不是承租人的免死金牌。
本案中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很多人望文生义,以为我不给钱合同就自己死了,债务也清零,这是巨大误解。
沙展拿第五条说自动解除,但这条款本质是给出租人严民的解除权触发条件,不是你承租人不交钱就能单方面宣布合同自动灰飞的,解除权在守约的出租方手里。
也就是说,这条是给严民留的后手,沙展作为违约方没资格拿它当挡箭牌宣布合同6月30日没了,只要出租人没正式通知解约并要求你搬离,租赁关系在法律上依然存续,租金义务就没断。
第二,承租人自身违法经营导致的停业损失,必须由承租人全额买单,别想把锅甩给房东或公权力。
租赁合同的核心是交付符合约定用途的房子,房东严民把KTV交给你时干干净净,证照齐全,你自己在里头搞有偿陪侍触雷,被公安机关责令停业,这属于你使用租赁物过程中的根本违约和侵权前兆。
合同第6条早已兜底“一切违法行为由乙方自行承担”,这不仅是约定义务,也是过错责任的基本法理—谁的错谁填坑。你不能说自己违法被查了,房子用不了,反过头赖房东没把房管好,或者拿行政整顿当不可抗力耍赖。
停业整顿罚的是你的行为,但造成的房屋空置租金窟窿,是你违约连锁反应的一部分,法院判决你照付剩余租金,本质是让你为自己违法行为买单,而不是让无过错的房东替你扛雷。
第三,出租人在承租人违约导致房屋短期无法转租时,有权主张全额剩余租期租金损失。
本案特殊点在停业整顿三个月正好卡在租期尾巴(7-9月),KTV专修房不是普通毛坯,别人拿来干不了别的,公安还贴着封条或整顿令,严民根本没法提前转租,也没法自用。
在这种因承租人单方过错导致租赁物阶段性“废置”的情况下,出租人没有减损义务的空间(因为客观减损不能),承租人必须按原合同填补这三个月的租金漏洞。
这也提醒房东们,签合同一定要把“禁止违法经营、后果自负”写死进条款,真出事时能直接按约锁死对方赔钱责任;而租客更要明白,拿租来的场子干灰色地带的事,一旦翻车,房租、罚款、律师费全是自己血肉,房东不背这锅,法律也不会同情拿违法当赖账理由的人。
综上,一审法院判决沙展需支付剩余3个月9万元房租,沙展不服上诉,还是那几句陈词滥调,二审一锤定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受理费2000元还得沙展自己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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